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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黑云弥漫笼罩住天空的那一刻起,人类就已经明白,不管拥有多么先进的科技,他们都不再是这世界的统治者,但一定是这个世界的毁灭者。
大量四溢的放射性元素,废弃的核燃料,爆炸留下的辐射区,各种叫不出名字的化学物质,将原本美丽的星球变成了一颗毒星。
为了活下去,人类修建起围墙,用各种科技净化空气,水源和食物。
但对于其他生物来说,唯有用不断的死亡逼迫基因在极短的时间内适应环境,让最强的后代活下来,荒野异兽便是由此诞生。
或许荒野异兽没有创造出哥斯拉这种夸张的怪物,但一些群居的异兽,也是人类最惧怕的存在。
例如张岚曾经遇见的丛林狼,高度的配合性与群体作战,让它们可以轻易的覆灭掉人类的团级编制。
而在地下存活的烈焰军蚁,则是比丛林狼更恐怖的存在,它们不论数量还是食量都极其惊人,曾经人类在沙漠地带修建的几座巨型城镇,都是因为它们的肆虐而城毁人亡。
人类对于它们的处理办法往往很简单,如果在一地发现有烈焰军蚁的存在,根本不管当地民众的死活,究极武器必然空投至此,将一切化为灰烬。
幸运的是,这种骇人的荒野异兽一直都只活动于沙漠地区,似乎无法适应平原的气候,而限制了它们的扩张。
大家学得很乖,离沙漠远一点就好,但出现在张岚眼前的这群烈焰军蚁,算是彻底颠覆了人类对它们的认知,显然它们已经摆脱了沙漠对它们的束缚,潜入到了内陆地区。
而现在,张岚需要思考的只有一点,如何在这万蚁盘踞的洞穴中活下来。
“听好了,启动电磁干扰器。”张岚在耳机中平静对外下令道。
“老大,你认真的吗?一旦启动电磁干扰,我们的联系也会被中断,将无法锁定你们所在的位置。”驾驶四足蛛型坦克的队员提醒道。
“烈焰军蚁是用触角的电子信号相互沟通的,你们找不到我们,它们一样找不到。”张岚坚持。
“老大,你可别害我们啊。我就算死,也想留个全尸!”重型装甲里的鑫哥都快哭了。
“鑫哥,我再说最后一遍,任何时候,任何环境,任何情况下,我都没有打算带着你们去死。我们一定要活下去,活得成为五十夫长,百夫长,千夫长,军统,甚至逍遥城三军的统领,明白吗?”奔跑中的张岚回头道,那平静的语气就像在介绍明天和后天打算吃什么一样。
“既然你想当将军,为什么选择鑫哥这样的兵?”夜莺不解道。
“对啊!对啊!我这么胆小怕死,为什么选我?”鑫哥自抱自泣道。
“因为你足够怕死,所以任何时候你都会像臭虫一样顽强的活下去,这也是一种天赋。”张岚跑得更快了。
“我怎么觉得他在骂我?”鑫哥侧头看向了旁边的夜莺。
“别掉队了,鑫臭虫!”夜莺努力追上了张岚。
“艹!我不要这绰号!别再叫啦,太恶心啦!”鑫哥,不对,鑫臭虫开足了马力冲锋。
而在这时,矿区外山崖上的坦克向天空发射出4发明亮的导弹,垂直的正好落在了莫罗矿区主矿洞的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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