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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0章 误读(第1页)

皇帝回来了,大家发现其虽然上朝议事、下朝批阅公文,招臣僚议事,与往日并无二样。可细心之人还是发现陛下变了,笑的少了,吃的也少了,独处的时候多了,且时常走神,似乎仍然为从元妙离开的悲痛中解脱出来。弄得宫中上下一个个紧张兮兮的,走路都踮着脚,说话更不敢高声,唯恐触怒了陛下。

元妙走后,赵昺确实十分郁闷,尤其是晨练时不论是打趟拳,还是舞枪弄棒,皆不免想起元妙来,结果就是没来由的一阵失落。另外朝中日常的公务也让他忙得喘不过气来,每天批阅的公文,接见朝臣,召开廷议议事等等,每天都排的满满的。

此外随着秋季的来临,几件大事也要展开。征西军出征在即,训练的如何,作战计划的制定,辎重的调配及各部的协同都需要过问。杭州城的改造也随着雨季的结束也即将展开,筹措款项、敲定规划都需要他审核拍板。商队也将再次起航,他也要过问一下。而将作监和军器坊外迁也基本完成,需要他去莅临指导……赵昺又不是什么勤快人,天天不得闲,哪里还能有好心情。

“减半、罢贡……”忙碌间已经到了八月,中秋节又快到了,按照惯例各地牧守之臣都要向宫中进贡,这本是件好事,但赵昺似乎并不高兴,用朱笔在礼单上勾勾抹抹地批注。

在中国漫长的封建专制历史中,凡一方之土特产,要将最新、最好的向朝廷交纳,供皇族使用,称之为贡赋,简单的说也就是古代的皇家特供,多为各地的稀罕珍贵、久负盛名特产,从金银财宝到珍禽猛兽,只要世上有的好东西,都可以拿来进贡。

贡品这东西在赵昺的前世也并不遥远,走到大街都可能碰到一家商铺上挂着‘某某皇家贡品’的招牌,商场中的促销员们动辄就说他们的产品历史悠久曾是贡品。特别是古装影视剧把帝王家的尊荣华贵作为一个看点拿来反复渲染、展示后,那些被皇帝、娘娘们吃过用过的东西更是备受追捧。

如果自己家乡的特产曾是古代皇家御用的产品,那一定是同类中最好的,更有一种无法用价值衡量的“帝王霸气”。这些染了皇家气息的产品给背后的劳动者、创造者们带来巨大的商机和财富,甚至能让其所在的地方经济受益,可谓是他好我也好的皆大欢喜局面。

然而古代却正好相反——贡品给生产者和所在地的百姓们带来的惟有泪千行,绝非什么文人笔下传说的那么美好。赵昺在前世就知道贪得无厌的封建社会统治者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向地方百姓索要、强征贡品,搞得家破人亡,而最能说明这个道理的是历史中最有名的两次‘贡品特快专递’:一是唐朝为杨贵妃运荔枝“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二是明清时进贡江南鲥鱼“白日风尘驰驿路,炎天冰雪护江船”。

荔枝不能久藏,因为时间一长就变色变味变质。唐明皇劳民伤财设置专门驿站,命人像接力赛那样传送荔枝进宫。这事儿为在他和他统治下的大唐所遭遇到的一次几乎灭亡的“安史之乱”奠定了扎实的基础。清朝鲥鱼进贡的规模比杨贵妃吃荔枝的过程更夸张,在南京设有专门的冰窖,每三十里立一站,白天悬旗,晚上悬灯,作飞速传递……送鱼人在途中不准吃饭,只吃蛋、酒和冰水,三千里路,要求三日之内送到。

到了本朝的时候,皇帝对荔枝的喜爱也是有过之而不及。苏东坡被发配岭南,乐观的他写下了著名诗句: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经他这么推荐,岭南的荔枝就成为了皇帝指定水果甜点。而徽宗宣和年间,奸臣蔡京更是别出心裁,由他家乡仙游枫亭选小株结果的荔枝栽于瓦瓮中,以海船运出湄洲湾,然后直抵汴京送给宋徽宗赵佶。

宋徽宗尝到新鲜的荔枝,龙颜大喜,遂赋诗云:密移造化出闽山,禁御新栽荔子丹。玉液下凝仙掌露,绛苞初结水晶丸。酒醋国艳非朱粉,风泛天香转蕙芝。何必红尘飞一骑,芬芳数本座中看。只识深闺画花鸟的徽宗居然有勇气嘲笑唐玄宗的“一骑红尘”,真的是惹得妃子们非笑不可啊。仅仅为了满足皇帝尝鲜的欲望,就这样劳民伤财。

入选贡品的并不止是美食,古代所谓各省“省花”选来也是作为贡品的。鄢陵梅花在北宋是贡品,皇帝说是天下第一花,所以整个地方百姓们就得好好种梅花,想偷着种点杂粮都没地儿!当各地进贡的花朵凋零,当帝王们的狂欢散场,微服出宫的皇帝回到金銮殿,回味着贡品带来的喜悦,品尝几口从各地进贡运来的美酒和茶叶。那些累昏的百姓也已醒来,各自沿着一片狼藉回家,等待着他们的,是又一年的青黄不接。

赵昺作为二十世纪的现代优秀青年自然明白收受贡品的危害性,到了这个时代也更加能深切体会到对民间的伤害之大。但是想要消除这种现象却难以做到,即使他作为皇帝也不是一道旨意就可以清除这种延续数千年的积弊。

首先从政治上讲,贡乃是臣服者向胜利者奉献,这在古代发展成了一种文化,也可以说是一种制度和礼仪。即作为统治阶级的特权,同时也可以彰显自己地位的形式,迫使臣服者纳贡体现出了自己的权威。这在封建社会也是帝王维护统治的一种方法,想要去除就等于自取灭亡一般。

再有封建社会,不同品秩之人的饮食用度,都有着严格的区分与等级规定,居下位者,就算得到了不属于自己使用范围内的东西,也必须要呈献给上位者,否则就是僭越。且封建时代的特供,除了有产品质地上乘、珍异难求之类的因素外,就连瓜果蔬菜长得忒巨大,也不是普通人能享用的,必须要敬献给皇帝。

另外这也是皇室的一项重要收入来源。皇帝作为天下之主,吃穿用度都得是天下最好的,因此各地进贡的东西不止是什么金银财宝、珍禽异兽、奇花异草,而是涉及到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吃的油盐酱醋,从里到外的穿戴,写字的笔墨纸砚,烧的炭,喝的茶,甚至出恭用的手纸都是各地进贡的,这省下的都是钱。

制度和惯例使然,赵昺也只能入乡随俗了,但也是有底线的。他以为在官场上,收点儿小礼物,可以视之为人之常情,可如果礼品的价值过限,就是腐败了。同理,皇帝按照定制收受贡品,自是帝王维持正常生活和统制的需要。一旦皇帝过度收受贡品,毫无节制的收受礼物,那也是一种严重的腐败行为,当然就是犯罪了。

因此赵昺自继承皇位后,便一再消减各地的贡品,在琼州时甚至一度取消。而收复江南后,才有所恢复,这不仅是生活所需,也是昭示百姓已经换了天。但他也是一再以体恤民生为由,减免各地的贡物,加大在市场的采买维持所需。

可习惯使然,地方官吏们想着弄点稀罕物上贡,一者也有真的表示自己孝心;二者也存着一旦皇帝见了龙心大悦,自己也就飞黄腾达的侥幸心理。所以时常换着花样的给赵昺上贡,使他不得不分心来处理这看似的小事,将那些劳民伤财,哗众取宠之物勾销,即便是必须之物也予以勾减……

审核地方贡物这种事情还算轻松的话,那么审核死刑这事赵昺就不能不慎重了。在古时候执行死刑一般都是在秋冬季节,也就是影视剧中常说的‘秋后问斩’。而之所以选在秋冬季节集中执行死刑,其实谁也说不大清楚,按照师傅们的解释是因为要顺应天意。

在古人的自然神权观里,春夏是万物生长的季节,而秋冬是树木凋零的季节,象征肃杀。人的行为包括政治活动都要顺应天时,处决犯人也是如此,否则要受到天神的惩罚。皇帝即是天的儿子,更要遵守天意,按照天时行事。而赵昺以为主要是考虑示警的作用,农民在秋冬二季较为空闲,也方便地方官动员民众观看,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

看着堆积在书房中的案卷,赵昺实在有些头疼,这些都是关系到人命的东西,自己御笔一勾就是条人命,让他不能不谨慎,可要全部通读一遍这工作量就不小,别说从中一一甄别了。所以现在他处理完日常的公务外,几乎将所有的时间都消耗在审核工作上。

可能有的人会说,你傻啊,有必要自己看案卷吗?黑脸老包向来都是先斩后奏,根本就不需要事先禀告皇帝,事后做个备案就算完了,用你这么劳心劳力啊!那赵昺只能苦笑着告诉你——戏看多了。首先就要告诉你,包拯虽然是宋朝人不假,但这个时代的戏曲真的没有什么‘包公戏’。

其实“包公戏”是在元朝兴起的,至晚清时才终于蔚为大观。数百年间,包公审案的故事被编入杂剧、南戏、话本、评书、小说、清京剧,以及众多地方戏中;近代以来,包公案”还被多次改编成影视剧。无数中国人都通过“包公戏”了解古代的司法制度与司法文化;一些学者也以“包公戏”为样本,煞有介事地分析传统的“人治司法模式”,反思“中国传统司法迟迟不能走向近代化的重要原因”。

赵昺只能说,戏剧作为一种在宋代文明湮灭之后才兴起的民间曲艺,“包公戏”的故事几乎都是草野文人编造出来的,他们在舞台上重建的宋朝司法情景,完全不符合宋代的司法制度。如果以为“包公戏”展现的就是宋代的司法过程,那就要闹出大笑话了。

后世传颂的包拯办案就如《封神榜》中的各路神仙登场必亮出法宝,“包公案”的包青天也携带着皇帝御赐、代表最高权力的各类道具,元杂剧中尚只有“势剑金牌”,到了明清传奇中,则出现了权力道具大批发:金剑一把、铜铡两口、锈木一个、金狮子印一颗、一十二第御棍。断皇亲国戚臣的黄木枷梢黄木杖,专断人间事不平的黑木枷梢黑木杖,打三司并九卿的槐木枷梢槐木杖,日断阳间夜断阴所用的桃木枷梢桃木杖……

这里的“势剑”“金剑”,即所谓的尚方宝剑;“金牌”即丹书铁券,俗称“免死金牌”;“铜铡”后来则发展成我们非常熟悉的“龙头铡”“虎头铡”“狗头铡”,龙头铡专杀贵族,虎头铡专杀官吏,狗头铡专杀平民。凭着这些神通广大的法宝,包青天成了有史以来最厉害的法官,遇佛杀佛,遇鬼杀鬼。

有意思的是,包公所要对付的罪犯,有时候也拥有类似的法宝。于是,本来应当以法律为准绳分出黑白是非的司法裁断,演变成了谁拥有的权力道具更厉害谁就胜出的权力对决,恰如周星驰电影《九品芝麻官》所演示的那样:一方祭出御赐黄马褂护身,另一方祭出可破黄马褂的尚方宝剑,这也坐实了批判传统的人士对于“人治司法模式”的指控。

然而,赵昺只能笑着告诉你如此富有戏剧性的权力道具对决的情节,决不可能出现在宋朝的司法过程中。包公不可能手持尚方宝剑——因为宋代并没有向大臣御赐尚方宝剑、赋予其“如朕亲临”“先斩后奏”的超级权力的例子。包公的三口铡刀更是民间文人幻想出来的刑具,因为历代都未见将铡刀列为行刑工具,这更像是从蒙古人用于铡草的铡刀获得灵感。

至于免死金牌,这东西还真有,不过正名却是叫做——丹书铁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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