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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四章 滚滚(第2页)

“是。”

“五行灵根,火灵根开始记录火球术……记录完成——每个灵根只能临时记忆一个法术模型,如果想录入新的法术,请将原本的绑定清空。”

琰罗一甩手一颗火球飞出落在了10米开外。

火焰飞溅,土坡上被融出了一个洞。

“破坏力应该不比波动拳低吧。”

琰罗刚才使用了五行灵根中的1点火元素。

他赫然发现,这五行灵根的外挂,简直是出乎意料的强大!不愧是相当于用航空母舰换来的东西,一点火元素如果释放一记火球术,200点,岂不是200颗火球?而且其他还有四系元素!不过想了想,火球术毕竟是消耗能量不多的小法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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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好像从战士,突然变成了法师。”

琰罗对这个身份转变没有什么不满,法师安全。

安全第一。

“火系法术的威力就是不错。”陈北雪略有些羡慕,“换成我一个水球砸过去,除了砸别人一脸水什么用都没有。”

“水球术?”

琰罗产生了一个想法。

“你教教我水球术。”

“你学水球术干嘛?没有这样的法术好吧,水系最低级的法术是水箭术,必须利用水的穿透力,才能多少造成一些伤害。”陈北雪说。

“好,那就教我水箭。”

于是琰罗很快又学到了水箭术,同样将法术模型录入到五行灵根的神经网络之中,占据了水灵根位置。

现在他是水火同修的法师了。

对琰罗短短时间,就掌握两个巫术,老祭司的嘴巴几乎能塞下一颗大鸭蛋,巫术的天赋再高也不可能几个小时就学会,这难道是绝世天才?

选拔仪式结束。

一名只有18、9岁的青年,击败了所有人,这个青年的个头居然比传火者还要高,足有2米!这个身高可以去打NBA了,肤色暗黄,皮肤粗糙体表遍布了大量疤痕,身上隆起的肌肉一块一块,就和铁疙瘩似的,穿一身兽皮,站在那里简直像一座钢铁与岩石的雕塑。

不过这个青年似乎有些傻,眼睛中没有任何神采,击败所有人后,裂开嘴巴站在那里傻笑。

“果然是他……”

黑熊部落自从焦死亡后,实力最强的男人,甚至被认为是可以超越焦,成为黑熊部落有史以来最强大的勇士,不过2年前曾经在野外遇到一只“犼”,最终干掉那只强大的异兽,却也被打傻掉了。

老祭司叹了口气:“既然你击败了所有人从今天开始,你也有资格得到名字……黑熊部落处在生存与灭亡的危机下,我们必须前往王城,希望你做为勇士能带领部落……你的名字,就叫做……傻吧。”

名字都具有特殊的含义,就像老祭司的名字是幸,当初黑熊部落的祭司要出现断层,还是小孩子的他突然展现了才能,是黑熊部落的幸运。这高大强壮好像篮球运动的男子是傻子,叫做“傻”也没有人反对——做为一个傻子,他自己就更不会反对了。

“一百多年来,守护黑熊部落的图腾之灵:熊,请赐给我们的勇士力量吧!”

在老祭司的呼唤之下,高大的图腾上突然亮起一股光芒,一只黑白二色的动物之灵出现了。

“这是熊?”

陈北雪顿时被雷的外焦里嫩,这黑白相间的毛色,两个大大的黑眼圈,还有圆滚滚的外形,这TM是一只熊猫啊!黑熊部落的图腾之灵,居然是一只滚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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