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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样貌,他和我差远了,论才华,他更是连我的车尾灯都看不到,论智慧,今天在神探社已经说明一切了。”
“说是以雷霆之势,力压万钧也不为过。”
“面对我这么优秀的男人,你都坚如磐石,稳如泰山,何况是他。”
王星雅白了他一眼。
还没说两句话,就又变成了一副令人生厌的样子。
总是说一些自己听不懂的话,可偏偏又无法反驳。
摇了摇头,她淡淡道:“你别小看了李青风,能进典狱司的,没有一个是庸俗之辈。”
林书豪笑了笑:“我没小看他,我说的都是事实,我从来不妄自菲薄,但也从不妄自尊大,他不惹我,我不会主动找他麻烦,不过,如果他不识好歹,把我当软柿子捏,一味地挑衅我,我也不介意和他正面硬刚。”
“这跟你无关,这是我们男人的血性问题。”
他从来不惹事,也不会主动去干涉大姨子的私生活。
正如他说的,每个人都有自己交友的权力,他管不着。
但是,如果这个人踩着自己装逼,那他不介意给对方一些颜色看看。
管你什么典狱司不典狱司,大不了以后像许大哥一样远走江湖,带着大小姐过上蒙多一样的生活,想去哪就去哪,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王星雅看着他,一言不发,仿佛要把他看穿一样。
片刻后,她才收回目光,摇了摇头,淡淡道:“看来我还不够了解你。”
“了解一个人是很难的,这是个漫长的过程。”
林书豪说到这里,哈哈一笑道:“其实有一点你说的没错。”
“什么?”
“我的确是个奸商。”
王星雅直接选择无视他。
伸出修长白净的玉手,淡淡道:“拿来!”
见林书豪一脸懵逼,她脸颊升起一抹红晕道:“簪子。”
“啊……哦!”
林书豪这才反应过来,连忙从怀里小心翼翼的将玉簪拿了出来。
王星雅接过,拿在手里仔细看了看,很是满意。
竟当着他的面,将头上的木簪拔了下来。
下一秒,黑亮顺滑的秀发,犹如光滑的绸缎一般,滑落在肩头,淡淡的清香也随之散发出来。
林书豪暗暗咋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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