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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回来,原主的爱情价值观,很符合现代社会。
上一世的爱情价值观,就是男人要先成就一番事业,在谈论人生大事。
没有物质的男人,不配拥有爱情。
还不完的房贷车贷,卷不到头的社会环境,和这里比起来,地狱和天堂也不过如此。
林书豪想到了自己刚走出学校踏进社会的那段时光。
那时候他和许多人一样,刚刚踏出校门,对未来充满信心。
后来进入社会以后,他才发现,这世间最可怕的东西,就是人性。
他亲眼见过,所谓的大学生,迫于生计,为了区区几百块,把自己的第一次拱手让人。
一对相恋多年的情侣,到头来败给了秃顶的老头,只因为那老头开着一辆迈巴赫。
也见过为了几百块,不顾性命,常年劳作的农民工。
从那时候他就看清了这个世界,这是个披着文明外衣的斗兽场。
在金钱面前,什么爱情,什么朋友,亲戚,都是扯淡。
也是从那时候开始,他就拼命的挣钱,拼命的往上爬,他不是证明自己多了不起,他只是不想有一天,因为自己无能,失去自己喜欢的东西。
更不想失去那个满眼都是他的女孩。
想到这里,林书豪苦笑一声,自己费尽心力,没输在金钱上,最后却败给了天意。
来到了这个陌生的世界。
不能说惨,只能说惨不忍睹。
好在老天还有一点人情味,让我认识了大小姐等一众红颜知己,成为了一生的伴侣,也算是对我悲惨的人生一点补偿了。
更难得的是,这里竟然还有一个和瑾瑜长得一模一样的锦娘,这或许还真是天意使然。
林书豪这般想着。
“夫君,天色尚早,你和大小姐在睡会,锦娘去给你们准备早饭。”
锦娘从他怀里挣脱开来,光洁白嫩的娇躯,暴露在空气中,头发随意的披在身后,感受到那灼灼的目光,锦娘羞怯的将拉了拉被子,将身体隐藏起来。
她实在受不了夫君那赤裸裸的目光。
总觉得下一秒他会把自己吃的骨头都不剩。
他的厉害,自己可是深有体会。
大小姐见状轻笑道:“姐姐莫要遮遮掩掩的,他喜欢看,你就让他看就是了。”
“还是大小姐有远见。”林书豪哈哈一笑,捏了捏大小姐的娇躯,后者精致的脸颊布满了红晕,却不怕他,柔情似水的眸子,蕴满春意,娇滴滴的,勾的林书豪魂都飞了。
这个时候,再能忍下去,那他林书豪就是圣人了,低吼一声,将锦娘也一同拉回床上,没过多久,床便再次摇了起来。
……
北境。
一座无比巍峨的大殿内。
一名老者坐在大案之前,仔细阅读着手里的纸条。
他身披黑袍,头戴金冠,不怒自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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