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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起来,他们也是旧相识了。
而且之前因为阿秀的关系,她跟东方旭之间的关系,也能算得上是融洽。
不过因为阿秀的那一双眼睛,林梦雅面对着东方家的人时候,总是心存愧疚。
她尽可以把责任,都推到完颜烈那伙人的身上。
但小玉是她的弟弟,是她没有教育好,没有看护好,才害了人家的姑娘。
所以无论如何,她都不会推卸责任。
不管小玉犯下的何种错误,身为他的姐姐,林梦雅都要尽力的去补偿。
“见过东方先生,先前是出于无奈,才得罪了您家的五爷。”
林梦雅十分尊敬这位有勇有谋的东方先生,是以态度十分的谦和。
东方旭面色有些无奈,摆了摆手后说道:
“我知道,都是我那弟弟不成器,让你看了一场笑话。我已经命人把你所需要的药材都包好了,就当是姑娘赔罪的薄礼吧。”
提起自己的弟弟,饶是以东方旭的心胸,也着实觉得有些堵得慌。
今天幸好是遇到了这位姑娘,要是别人,早就闹他个天翻地覆,搅得人心不安了。
想起这药行,是上下几代人才经营出来的招牌,如今竟然差一点就要毁在那个混球的手中,让人如何不心塞。
“先生客气了,阿秀与我本就情同姐妹,所以无论如何,我都不能袖手旁观。只是有句话,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林梦雅看着东方旭,后者却是一副了然的样子。
“你想说的,我又何尝不知道。只是。。。阿秀这孩子,命苦啊!”
其实林梦雅是想要说,阿秀还年轻,而且在家族里的声望跟手段远远还不能独当一面。
这个药行如今林梦雅也看出了,说是日进万金也丝毫不为过。
而且,既然会有销售的药行,那必定会有采集药物的队伍。
这样一来,不管是从货源还是到运输,亦或是管理与销售,身为掌权者的阿秀,是必须参与的。
贩卖药材,乃是东方家致富的根本。
她一个小女孩,如何能掌握得住?
怕这也是为何,东方旭会急于让阿秀与小玉订婚的原因之一吧。
毕竟,有王室背景掌权者,更容易让人接受。
唉,只可惜自家的混小子,根本就是有眼不识金镶玉嘛!
阿秀多好的女孩子,秀外慧中不说,更是难得的单纯聪明,后面还有一座金山当嫁妆。
好歹她不是男人,若不然还哪里有小玉的事。
当然,这件事情,她也就只能在心中惋惜惋惜罢了。
“阿秀这姑娘,的确难得。不过东方先生,欲速则不达。您现在正值壮年,完全没有必要如此着急。以阿秀的聪敏,相信过不了几年,就可以担当重任了。”
这话,林梦雅也不全然是恭维亦或是开解。
心思单纯的人,往往学东西会更快。
其实阿秀跟小玉一样,全然是出淤泥而不染。
所以,他们才能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更容易的看清楚事情的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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