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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1章 要干就干一票大的(第1页)

沈清走的那段日子,陆霆川很长一段时间的不适应。

毕竟沈清照顾了他有八个月,哪一样沈清都是挑最好最舒适的给他,在沈清离开后,陆霆川蓦地发觉,他对自己的了解还没有沈清对他的了解深。

家里也有佣人,但照顾起来总没有沈清那么细腻,早上起来喝的粥总是差点味道,连洗好都衣服穿着都没有沈清洗的那么舒服。

没人给他把牙膏挤好,洗澡的时候也不会有人给他放好热水,短短八个月的时间他竟被沈清养成了巨婴,这不是个好的现象。

陆霆川厌恶一切的习惯,不就是少了个女人吗?就是一个替身而已。

陆霆川自信以为沈清离了他就没法活,在家里等着沈清来求他。

但是三天过去都没有沈清的任何消息。

难道被厉景深给迷住了?

陆霆川觉得不可能,他跟沈清相处了这么久知道这个女人对他有多喜欢,天生下贱,只要随随便便对她一点好,她就会粘在他身边。

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着。

一个人如果爱你,无论怎样都会回到你的身边。

说话再难听,吵架再狠,她都不会放手。

可这一次失控了,沈清真的好像是忘记了他,他放下面子给她打电话,回应他的只有冰冷的提示音,她把他的联系方式全部拉黑。

。。。。。。。。。

沈清那天是真的去了厉景深的房间,厉景深对着她的脸恍惚了一瞬,就在她以为他也把她当做了那个人时,厉景深蓦地发火让保镖把她拖了出去。

她付出了代价,一根手指骨折了。

沈清不知道她是怎么熬过那一晚的,她早就失去了尊严,在陆霆川面前受尽屈辱,还被他随手扔给了另一个男人。

她喜欢过陆霆川是真的喜欢,不是因为他有钱,也不是他长得有多好看。

只是在一个特殊的时间他给了她不一样的错觉,让她恍恍惚惚了一整年。

她是从小乡村里出来的,妈不疼爹不爱,等待她的人生就是变卖给男人做老婆收彩礼钱好给哥哥换房子。

人生里很少有人对她好,懦弱的人吃块糖都怕被甜死。

陆霆川是最特别的一个,他带她来大房子住,给她交学费让她继续读书,还手把手的教她练小提琴。

他还给她取了新的名字“沈知初”

知你一切,爱你如初,由三字经里的人之初同音,希望她能重新开始。

她满怀感动和希望,却没想到她的一切都是偷来的。

她不恨那个“沈知初”只是有一点点嫉妒,她是有多好才让陆霆川对她爱而不忘,心心念念的还找了个替身来怀念她。

她逐渐了解到了那个“沈知初”的一切。

所有人都喜欢沈知初,可沈清谁喜欢?

因为她模仿“沈知初”她知道沈知初有多优秀,如果换做是她,她也会喜欢她。

她喜欢的人情深似海的喜欢另一个人,她犯下的最大错误,不是爱上了陆霆川,而是误以为陆霆川也爱上她。

被送去厉景深房间那一晚,是她一个人去的。

陆霆川打定心思她会乖乖听他的话不会逃,她走的那晚,陆霆川背对着她连看都没有看她一眼。

送出去的东西就收不回来了。

——所以啊……陆霆川回头看看我吧,我就要“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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