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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万彻很喜欢这种氛围,他性子粗豪不拘小节,放得下架子,很快跟这帮子侄辈的小子们打成一片,就连李思文开他的玩笑,也不以为意,还自己吹嘘以往的丰功伟绩。
“……那年征讨薛延陀,大战于诺真水,起先英国公并未料到薛延陀敢于先行动手,疏于戒备,结果被薛延陀大军万箭齐发,使得骑兵伤亡惨重。当时战况激烈,吾率领一支偏师迂回敌后,一路战无不胜,将薛延陀大军后阵杀得昏天黑地尸横遍野,终于前后夹击,大败薛延陀,英国公亲自下马,为吾执缰,直言此一战之能够以竟全功,吾居功至伟……哎哎哎,都什么眼神?不信?娘咧!不信你们现在就去问问英国公,当时大战诺真水,若是没有老子迂回杀入敌后,他怕不是就得遭遇人生最惨痛一场败仗!”
“吾等玩笑矣!大将军英姿飒飒,战阵之上所向无敌,吾大唐军中少有匹敌者,吾等岂敢不服?只是眼下天下承平,之偶尔有三两跳梁小丑祸乱边疆,未等战报呈递于京师,边镇早已将之荡平。吾等生于勋贵之家,战功乃是根本,却连战场都未曾去过,实乃平生憾事!”
“是呀!当初二郎那首诗写得好:丈夫只手把吴钩,志气高于百丈楼!一万年来谁著史,三千里外觅封侯!身为勋贵子弟,却不能马上取功名,家中爵位自有兄长承继,吾等难道一辈子就只能做一个混吃等死的米虫?”
在座之人,皆是家中庶子、次子,无资格继承家中爵位、产业,从来不曾受到家族重视,虽然因为家族荫萌,都能够混个一官半职,却尽是前途无亮,投闲置散。
若是放在平时也就罢了,不就是混吃等死么?
这帮子二世祖别的能耐没有,好好的当一个纨绔子弟斗鸡遛狗吃喝嫖赌,那几乎是与生俱来的本事,反正背靠家族一世无忧,何必去打打杀杀拼个前程呢?
然而孔老夫子那句话说得好:人不患寡,而患不均也……
不怕货比货,就怕人比人。
同样都是家中次子、少子,同样都是年少轻狂、率诞无学,可瞅瞅人家房俊,忽然间一夜觉醒,文武双全位高爵显,俨然年青一代官员的领袖,只待过上几年熬一熬资历,纵然是政事堂的那些个宰辅们,亦不得不正眼视之,直呼“同僚”!
旁的不说,单说长孙无忌,这个阴人在年轻一辈纨绔心中最是可恶,可是谁看了都怕,这人阴人无时无刻、不着痕迹,可谓阴狠毒辣,大家俱是又恨又怕,平素见到了,哪一个不是乖乖的夹起尾巴,唯恐惹得长孙无忌不满,找上自家麻烦?
可瞧瞧人家房俊是怎么干的?
你敢惹我,就算是你长孙阴人,也照样给你怼过去!
不但怼了,还不止一次;不但非止一次,还屁事儿没有!
……
差距越来越大,但凡有点心气儿的,都难免眼红。
往日里都是一起横行长安的纨绔子,凭啥你就能这么优秀?
薛万彻灌了一口酒,将手伸到怀中美女的衣襟里,攥着一团软肉,深以为然道:“这首诗写得好!那些个名传当世的文人骚客,在吾看来,不及二郎多矣!那些个酸诗腐词哼哼呀呀,全都是生僻字新鲜词,听都听不懂,哪里及得上二郎所作诗词文辞浅白、寓意深刻?便是吾这大老粗,一听之下,亦知道其中之道理!尔等年轻,有这个心气儿是好的,就是要趁着年轻的时候多多打拼,方才不负这大好年华!想当初河东薛氏那是何等显耀之门庭?可是自吾父故去之后,家道旁落,门庭冷清,谁人肯拿吾兄弟当回事儿?现如今吾家兄弟尽皆官高爵显,可不是凭借什么祖宗的余荫,而是真刀真枪流血流汗在疆场之上厮杀换回来的,这才是真的硬气!”
这厮显然是将自己摆在长辈的位置上,极为少见的充当一个人生导师,将自己认为正确的道理灌输给这些个年轻人。
一直以来,他都是以莽汉、耿直而示于人前,简直就是粗鄙的代名词,何曾这般宛如名师一般孜孜不倦、敦敦教诲?
这令薛万彻感觉很爽,仿佛找到了人生的价值,简直欲罢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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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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