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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的时候,安宾白回了家一趟,再进门的时候,乌云和他带的酒坛子上都带着泥巴。
张倾看着酒坛子的颜色,就知道这酒埋在地下至少有十来个年头了。
看着安宾白依旧白雪的衬衫,张倾很难想象一个略微有些洁癖的人,弯腰扒土的是什么感受。
乌云通体黑乎乎的,黄色的泥巴在它脚上分外显眼,它有些焦虑的想要把脚上的泥巴抖落掉。
“这是当年我去米国留学的时候,埋下的酒。”
安宾白见张倾的目光一直落在泛着湿润的酒坛子上,难得开口解释了一句。
张倾坦言道:“我闻到了酒香,是洛桑酒?”
安宾白眸色微动,面前的女子虽然是问句,但被太阳晒的微微泛红的面上却全是肯定。
“不知桑落酒,今岁谁与倾?”
安宾白在读这句诗的时候,目光没有焦距的看向自己家的墙头。
洛桑酒在张倾的记忆里早就失传了。
她隐约记得是用豌豆高粱之类的杂粮酿造,经过数道复杂的工艺,最短须得窖藏一年,方成洛桑酒。
“当年得了一本古籍,闲来无事,就学着酿了一酿。”
安宾白说的十分随意,但张倾从他淡然的话语里听出了几分倨傲。
张倾了解过安宾白的资料,父母都是为了救某个大人物牺牲,被追封为烈士。
他自幼在静海城跟随祖父长大,祖父是开明的民主人士,也是当年的第一批留学生。
祖父发现了安宾白不同寻常的理科天分,便自小培养他的理性思维。
安宾白也从不让人失望,十三岁的时候就拿到了祖父的母校,米国最顶尖的学校之一,MIT的录取通知书。
出发之前,祖父恍然发现孩子已经被养得有些不食人间烟火了。
好在安宾白的脑子确实好使,去了学校后,就以优异的学业表现让学校惊艳,成功的解决了好几个教授的项目问题。
学校破例为这位天才安排好了个人生活,以便让他有更多的时间投入学习或者参与到研究项目中去。
这样一个颇有才华的人,却有着轻微的洁癖。
这里的洁癖不光是指对某些东西的干净和脏污有反应,而是他似乎很厌烦同人打交道。
听到胡宏市长的这个说法的时候,张倾脑子里就蹦出“社恐”两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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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朝阳起,有些俏皮的阳光透过纱窗溜了进来了。
张倾洗漱完毕的时候,荣叔刚推门进来。
“囡囡,你瞧我买到什么了?”
荣叔高兴的把手里提着的水煎包放在石桌上。
“是刘记生煎,他们好些年没有摆摊了,我还以为他们。。。”
战乱时代,人命如草芥。今天见面时候还是鲜活的人,明日就变成尸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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