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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出的血迹被尾巴拖曳在地上形成了一道血痕。
蒙恬盯着那道血痕微微出神,脑子里忽然有了一个想法。
“大将军可真是武艺高强!百发百中!”
一同出来打猎的士兵见蒙恬旗开得胜、疯狂起哄。
蒙恬回过神来,把兔子捡回来。
“今日便猎到这,我想起还有些事要办,先走了。”
“诶?”那士兵微微不解,这不是才刚开始吗?就这么结束了?
蒙恬带着兔子回到营地,剪下来一撮兔子毛,就把兔子扔到一边。
他找来一支竹签,把兔子毛绑在竹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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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信生年不详,但是据说是三十五岁的时候死的,按这个时间线推,这个时候的兵仙才十岁捏。
第47章
但是这兔子毛却不如他想的那样,能沾墨写字。
他把兔子毛丢到一边,吩咐手下帮他找其他的毛。
传令兵听着蒙恬的要求有些傻眼。
大将军要牛毛、羊毛、鹿毛、狗毛等等这么多动物毛做什么?
传令兵看着蒙恬的眼神都有些不对了。
“愣着干什么?赶紧去。”
传令兵忙得令后不迭的跑了,帮蒙恬找毛去了。
牛羊的毛都好找,狗毛也很轻松的收集到了。
但是蒙恬要的狼毛和鹿毛有些令人犯难。
往日打猎的时候要运气极好才能撞上狼或者鹿。
如今蒙恬要的急,一时半会还真掏不出来。
一起找毛的小兵说传令兵傻傻的,找到皮子剪;两撮下来不就行了?
传令兵斜睨那个出馊主意的小兵一眼,“好啊。那你去找吧。找到剪了以后带回来,我就在此处等着你。”
此时正是炎热的时候,过冬的辄重还没运来。
平日里打猎得来的猎物皮毛也都因军营里没有会鞣制皮革的人而扔得远远地。
一时半会,还真找不着。
那小兵也意识到自己说的是废话,讪讪着闭嘴了。
传令兵将搜集来的毛呈给蒙恬。
但不止兔毛防水吸不上墨、牛毛羊毛这些其他的毛也防水。
不管怎么蘸,墨水都会顺着毛尖滚下去,甚至还不如竹签蘸墨水好用。
蒙恬觉得自己是想岔了,把那堆姑且可以称之为“毛笔”的试验品丢到一边不再研究,兴致勃勃的叫上手底下的人继续昨天被中断的打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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