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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还是挺可爱的。
汤则是用猪骨汤。
煮的时候往里头加一点新鲜的莴笋叶段,最后撒上葱花,盐,以及一大勺的麻椒粉。
这也就成了。
老麻抄手,吃的就是一个麻香味。
对于川蜀地区的人来说,吃麻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吃麻椒可以去湿。
而麻味吃惯了之后,也是一种奇特的风味。
麻到了嘴唇发木,舌尖发麻,到时候就会觉得浑身通泰。
说不出的舒爽。
就跟吃辣椒是一个道理。
付拾一端来宵夜,刚一进门儿就先对方良说了句:“厨房里还有你跟春丽的,快去吃。”
方良笑嘻嘻地应一声,一溜小跑往厨房赶去。
付拾一将两碗抄手放在桌上,笑眯眯的提醒李长博:“今天这个放了许多的麻椒粉,慢点儿吃。”
李长博现在已经不怎么怕辣,好歹能吃一些,但是对于麻还是有点不适应的。
一听这话,李长博本来已经去拿调羹了,闻言手上就停顿一下。
面上也一闪而逝的是纠结。
付拾一假装没看见,只等着看好戏:每当李县令吃麻,或者辣,那个嘴唇红的唷~~~
总而言之就是两个字:好看!!!
付拾一拿起调羹,舀了一个仔细。吹了一吹,然后就塞进嘴里。
刚刚一咬,瞬间一股浓烈的鲜香就侵占了口腔。
然后还有面皮的那种咀嚼之后,一些淀粉变成糖的甜。
当这些味道都退去之后,口腔中就只剩下了酥酥麻麻的一点麻意。
到了这个时候,真正的舒爽才开始。
在这样的酥麻之下,下一个入口的抄手,会更加的好吃。
付拾一就这么一口一个抄手,吃的不亦乐乎。
最后李长博也被感染,拿起了调羹来。
刚吃了两个,李长博的鼻尖儿就浸出一层汗,然后慢慢的嘴唇也变得嫣红无比,像是染了一层胭脂。
但是世上哪有胭脂的颜色能比这个颜色还好看呢?
付拾一一面偷偷地看,一面偷偷的想:假如哪个口红出这个色号,一定能够卖断货的!名字我都想好了,就叫斩女色!
一碗抄手下肚,夜里的那一点儿凉气全都被驱散不见。
李长博微笑着放下调羹,与付拾一笑道:“可惜太夫人她们不在。不然恐怕又要与我抢了。”
付拾一微微顿了一下,然后就迟疑着把实话跟李长博说了:“之前我已经做过了,只不过你不在,所以没尝到——你应该在太夫人那儿吃了不少小馄饨吧?太夫人更喜欢吃小馄饨。”
知道真相的李长博,低头沉默了许久……
以至于付拾一都有点心虚。
总觉得自己似乎有点儿对不起自家小男朋友。
付拾一咳嗽一声,赶紧哄哄他:“不过,明天我给你做一个别人都没吃过的东西!”
李长博幽幽的看了付拾一一眼,慢吞吞的应了一声。看样子心情还是不太好的样子——
最后,付拾一低头收拾碗筷,不敢多说一个字:这种美男失落的样子,杀伤力也太大了。明明我什么都没有做,可是这会儿却愧疚的不行……
人生,真是太不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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