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4章
看着这只大龙虾,我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我还没吃过这么大的龙虾呢,以前吃那些小龙虾,虽然味道好,但是个头太小了,辛苦剥开,里面就一点肉,吃着实在不爽。
这只大的就不一样了,那肚子比我的手臂还粗,绝对能吃个过瘾!
话说,以前倒是在网上看到过别人吃这东西,我早就想吃了,可惜没钱,这玩意太贵了,一只要好几千块呢,这还是生的呢,要是饭店里做好了的,那就更贵了。
我在这海边的水坑忙活了很久,收获颇丰!
什么鱼虾蟹,抓了满满一个竹篓,够我们吃好几天的。
本来我还想再继续抓点的,可惜的是,这个时候,还有一些生物也和我一样嗅到了食物的味道。
首先是几只类似乌鸦和苍鹰结合的古怪生物,在啄食那些鱼类的尸体。
我姑且称之为乌鹰吧,这乌鹰个头很大,一只起码有人头一样大,他们的攻击性似乎很强,我稍微一靠近,他们就会发出警告的尖鸣。
这些家伙的鸟嘴坚硬、锐利,一看就不是好惹的。
而且,他们还会飞,招惹他们,实属不智。
除了这玩意,还有更加另外担忧的对象出现了,一种体型类似小型犬,身上披着长毛的怪物,三五只聚集在一块,也在抢食那些鱼类。
我姑且称之为毛狼。
这几只毛狼体型虽然小,连一般狼的三分之一都没有,但是因为是群居,相互之间还能配合,实力绝不容小觑。
我一个人遇上了,恐怕也是凶多吉少。
也就是这几个家伙现在对付那些鱼呢,要不然我可能已经成为猎物了。
这岛上果然不安全,只能说,这些天我们运气很好,没有碰上他们,今后还是让几个女孩外出的时候更加小心为妙,千万不要离开营地太远。
眼看附近的鱼类越来越少,毛狼和乌鹰甚至都起了一些冲突,我抓住的那些鱼类,也让这几只野兽蠢蠢欲动,估计如果不是因为它们很少在岛上看到我这样的生物,肯定早就来袭击我了。
我感觉继续呆下去,恐怕会有点不妙了,便赶紧带着食物往回走去。
不过,一边往回走,我回忆起那一只只毛狼身上漂亮的毛皮,心底却有了一些别样的想法。
这些毛狼的毛皮看起来很厚,色泽发白,似乎还很柔软呢,这一定是很伤等的皮货,说不定堪比狐狸皮什么的。
如果能够将这几只都猎杀掉的话,我们的衣服就有着落了。
虽然这些家伙一看就很凶残,即便是我有枪,恐怕也不是他们的对手。
毕竟,我的枪法也不准,只有在近处开枪,才能打中,而就算我能一枪打死一个,其他的迅速围了上来,几下就能咬死我。
不过,我却也是有优势的,虽然我的个人武力比不上他们,但我是人,我是有智慧的。
人类之所以有今天的文明,靠的可不是蛮力,而是智慧!
当然,无论怎么说,要猎杀这样的肉食动物,肯定是非常危险的,我必须小心再小心,别没死在刘辉的手里,反而被几只畜生给弄死了。
一边思考着,我一边回到了山洞,没成想刚刚靠近,就听到山洞那边传来了一阵刺耳的尖叫!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永夜降世,妖魔四起,百年暗夜到来之际,夏宫里走来了一位腼腆的少年郎微信公众号一夕烟雨(内有番外!)大夏王侯VIP群123788213(入群需验证订阅)...
穿越成了光明神,从此开启招收信徒,发展神国,称王称霸,为所欲为的羞耻日子...
笑尽天下英雄,宇内我为君主!万水千山,以我为尊八荒六合,唯我称雄!我欲舞风云,凌天下,踏天域,登苍穹!谁可争锋?!诸君可愿陪我,并肩凌天下,琼霄风云舞,...
地球元气复苏了,但这真不是地球灵气复苏的故事,而是一个流浪宇宙的故事。...
天降神物!异血附体!群仙惊惧!万魔退避!一名从东洲大陆走出的少年。一具生死相依的红粉骷髅。一个立志成为至强者的故事。一段叱咤星河,大闹三界的传说。忘语新书,已完本凡人修仙传魔天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