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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沙蝎(第1页)

救人如救火,也没什么好说的,虽然马哈木看到这三个人年纪都不大,佣兵等级也是忽略不计,不是很信任,但是就算是有人肯作伴也好呀,这年头想找个伙伴陪你去战场救人,你觉得谁会干?所以也没有什么矫情,只是一种感激,大家带上干粮和水囊,骑上马就出发了,西域盛产良马,作为行脚商人马哈木还是拥有一匹好马的,这倒省了很多麻烦。

这一路上大家沿着塔里木河(古时候叫做葱岭河)一路向西,虽然有高山大漠,但是水源还是并没有断绝,给旅程减少了不少的麻烦。

一路行来,大家发现马哈木是一个很有思想的人,他虽然着急,但是并没有冲昏头脑的日夜兼程,所作所为都是很合理,每天都是一百多里然后停下来休息,知道顾惜马力,由于沿河而走,虽然避开了城市官道,但是也少了出入城的麻烦,新疆大部分地区都是平坦的戈壁沙漠,只要有水,并不会影响马速,所以整体速度只快不慢,时值初夏,一路上有帐篷休息已经足够还能节约开销,有时候杨勇都赞叹,这家伙是个很好的行军参谋,规划妥当,计算准确,想想也正常,行商的特长不就是走路么。

由于选取的路径得当,一路上基本上没有遇到什么阻碍,偶尔跳出几只猛兽都变成了大家的盘中餐和大皮袄,新疆地方早穿皮袄午穿纱,所以有了它们不用担心御寒了。一路行来,向西的人很少,向东逃难的人很多,越靠近疏勒城,向东逃难的百姓越多,马哈木也想着会不会热那亚一家也在人群里一起逃到东边来,可是打听过才知道,能逃出来的都是居住在城外的百姓,疏勒城一开始就被围个水泄不通,贵霜人一开始围三缺一,想瓦解城防,这手段没错,可是某些部族统领包含私心,去截杀了出城百姓的财物,这一下子就再也没有老百姓敢于出城了,至少在城里还有个城墙保护,出来了就只能任人宰割了。

听到这些,马哈木也是心急如焚,他很担心万一第一批出城的就有热那亚,那就惨遭毒手了,但是虽然担心,他也知道干着急没啥用,只能到了疏勒城再看情况。

有灾民看到他们的马匹,起了贪心,打算杀人夺马,结果可想而知,杨勇一棍子抽趴下七八个人,反倒给西行的四个人多了几匹马和若干的金钱干粮,杨小瓜对敌人从来没有仁慈心,顶多就是看他们受伤很痛苦,就可怜他们一下,帮他们解除痛苦,永久的解除。

本来马哈木很担心自己找的这几个人很不靠谱,毕竟等级太低了,入门级佣兵,但是经过磨合,发现这几个人身手了得,狮子老虎也好,拦路抢劫的强盗也好,都是一招解决战斗,不知道为啥佣兵等级这么低,他也不好意思问对方,倒是拓跋嫣然看出来他的疑问,直接告诉他,几个人根本不是佣兵,就是注册来玩的,马哈木也就明白了,为啥这几个人衣衫华贵却肯接自己这么小的单子,人家不一定是哪一家的世家子弟,就是玩票的,既然如此,心中也就多了几分尊敬,西方人相信血统,所以对贵族子弟保持羡慕和尊敬,一直到千年后的20世纪,漂亮国的国民仍然对古老欧洲的贵族抱着奇特的感情,不像中国,一直相信彼可取而代之。

在姑墨附近的沙漠,大家的好运气用完了,姑墨这个地名就是当地土话沙漠的意思,所以大家虽然是沿着河流一路走过去,还是不免要翻越这座不小的沙漠,塔里木河在这一段变成了地下河,地表被黄沙覆盖,只能根据绿草的规律感觉方向,由于大家的淡水充足,跨越沙漠本身倒是没有什么障碍,如果不是突然出现一群沙盗的话。

那一天晚上,大家在马哈木的指导下挖开地表一米深的地方,成功找到水源,灌水喂马,心里还在赞叹马哈木的强大沙漠生存技能的时候,远处尘头大起,烟尘满天。马哈木一看,就叹了口气,“几位,谢谢送我到这里,你们逃跑吧,沙盗来了。”

“沙盗?什么沙盗?多少人?很厉害吗?”问这话的是拓跋嫣然。

马哈木看了看距离,逃跑也来不及了,就叹了一口气解释道,“你们知道十大佣兵团么?”

“十大佣兵团?抱歉,我们只知道四个,什么大夏狂狮暴虎和美少女啥的。”杨小瓜很无所谓,“原来一共十个呀,另外六个不知道耶。”

马哈木揉了揉眉心,又叹口气,心说,虽然这几个青年身手不错,心肠也不坏,但是世家子弟就是世家子弟,太目中无人了,也没打听清楚就敢出来,但是转念一想,要是这几个都是老油条,可能就不会管自己的闲事了,这也是福祸相依吧。他耐心解释道,“这十大佣兵团,是根据积分排名的,所以有些佣兵团虽然实力强大,”他看了这三个人一眼,心说这几个人也一样,“虽然实力强大,但是不很喜欢做任务,排名就低了一些,比如排名第十的蜜獾佣兵团和第九的沙蝎佣兵团,这蜜獾佣兵团人数不多,就三百来人,可是战斗力超强,而且喜欢以小博大,总想着挑战排名靠前的佣兵团,可以说前五名都被他挑过一轮,当然了,最后的结果就是被暴打一顿,积分减的很厉害,但是团长平托儿就是不服,说有机会还要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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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獾?那不就是传说中天下无敌的平头哥吗?”杨小瓜暗笑,怪不得逮谁跟谁干,谁也不服,那可是死缠烂打之王呀。

“第九的沙蝎,”马哈木用手一指眼前的烟尘,就是这些沙盗了,他们盘踞在姑墨城附近,不但截杀小股商旅,还敢于和大规模的城卫军较量,因为有一次打劫了渠莎城的王子,惹得对方纠集了上千名士兵前来报复,结果,沙蝎的人马主动出击,在天山腾格里峰附近的山谷偷袭了渠莎城的军队,阵斩了统兵大将也速该,对方不战自乱,沙蝎也是一战成名,那一次他只是出动了三百人。

“喔喔喔,听起来蛮厉害的样子呀。”拓跋嫣然睁大了眼睛,满眼都是小星星,“师兄,你说咱们要是把这个什么蝎子干掉了,佣兵等级是不是就可以到乙级了?”

“不知道呀,可能不太行,佣兵的积分是要有人提要求才行的,没有客户要求的战斗是没有意义的。”杨小瓜对规则还是很清楚的,他自己制定的当然清楚。

马哈木则是痛苦的捂住了脸,这几个年轻人也太不知道天高地厚了吧,就算是你们身手不错,我承认,可是比起沙蝎来,那也不够看呀,再说了,你们三个对阵人家几百人,那不是蚂蚁斗大象咩?

“其实可以的,”杨勇很认真的回答,“因为沙蝎的行为得罪了疏勒的城邦联盟,渠莎城主出了一千金币的悬赏要击败他们,如果能杀了沙蝎,那就是一万金币,而且积分的算法,个人和佣兵团是不一样的,个人身份剿灭了一个大型团队,那积分就是翻番的计算,通常按照总人数的比例进行翻倍,所以,如果我们干掉了他,那就是超级难度了,直接升到甲级佣兵也不是不可能。”

“既然这样,”拓跋嫣然眼睛里闪烁着异样的光彩,“那我们就不要客气了,干掉他们,赚积分!”

沙蝎佣兵团的老大绰号沙蝎,本名叫做恰炎,今年四十岁左右,和所有西域人一样长着一部大胡子,身体粗壮,一米七的身高,三百斤的体重,因为太胖了,所以只能骑骆驼,但是作为沙漠盗匪,骑骆驼也是应有之义,反倒更适应他的工作了。沙蝎杀名在外,但是本人看上去更像是一个和蔼可亲的胖子,慈眉善目的,总是眯缝着眼睛,但是熟悉他的人都知道,每次他笑的时候就是要动杀心了,笑的越是愉快,杀人越是狠辣,反倒是他皱着眉头的时候比较安全,如果愁眉苦脸,那就很棒了,说明他心情不错,可以提一点要求都没关系了。

跟在沙蝎旁边的是一个青年人,看上去大约二十几岁,面目清秀,一头乌黑的卷发披在肩头,双眼呈棕色,眼瞳深邃,却是沙蝎的儿子,名叫乌代,人称小蝎子,也是一个面善心狠的人物,虽然从表面上看他和沙蝎那庞大的身躯毫无相似之处,但是没人敢怀疑他的血统,其实沙蝎本人年轻的时候就是一个英俊帅气的人,至于说为什么才四十岁就相貌大变,那就是沙蝎个人的秘密了。乌代的武功很强,强到令人发指,一柄弯刀所向披靡,在与渠莎城的战斗中,一个人斩杀了十几个悍卒,都是一刀两断,绝无拖泥带水,从而名声大噪。

沙蝎的左右分别是他的两个副手,雅鹿和博格,这两个人号称胡狼和黑豺,长得身材修长,双臂有力,都是擅长长途奔袭的好手,从武功上说,两个人都是一柄三叉戟,擅长左右夹攻,在战斗中很让对手挠头。

看着那一杆在风中飘舞的大纛旗越来越近,上边绣着的张牙舞爪的大蝎子几乎可以看清楚每一个爪子了,拓跋嫣然对杨小瓜说,“师兄,你说这么大股的沙盗,跑到沙漠来,是为了啥?”

杨小瓜没回答,只是笑了笑,问马哈木,“你说呢。”

马哈木脑筋蹦起来多高,急的汗流浃背的,“你管他是来干嘛的,反正咱们会被干掉就是了。”

杨小瓜摇了摇头,“我还以为你头脑清楚,能想明白这些,现在看来还是高估了你的能力。”

“怎么呢?”马哈木很不服气。

“人家是强盗好吧,没有好处才不会出来吃沙子,你觉得你值得人家几百人追杀吗?没脑子。”拓跋嫣然没好气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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