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车上人多混乱,沈知初担心遇到扒手根本不敢闭眼休息,硬生生从A城颠簸了二十四个小时来到了一处小镇,简单休息一天后,又继续坐车顺着地图的路线走走停停,像是一只兔子一时一个窝。
就这样一晃两周后,她来到一处村镇,这个地方连地图显示都很模糊,她在学校附近租了套房。
这里有好处也有坏处,坏处是交通不方便,另外乡镇里说的都是方言,语言交际有些不通。
沈知初适应能力向来强,这点问题习惯了也就好了。
好处比较多,一是物价便宜,二是鱼龙混杂不太好找人,三是做事办卡不需要什么身份证。
沈知初交完房子租金,回到几平米的卧室里,床现在还只是一块木板,需要她去买床垫,被子。
乡镇里的房子算不上多好,她租的这套一的房子还算干净,地面也不潮,好好收拾一下安家下来很稳定。
沈知初顾不上休息,当天下午就去把锅碗瓢盆给制备了,卧室里床上四件套,洗漱用品等等,七七八八花出去,一下子就花了将近两万。
还有很多还没买,沈知初买了部手机办了手机卡,备忘录里全是她记的要买的东西,还有冰箱。
她一个人住,这些家电都是按小的买,本来她还打算买个洗衣机的,但她不确定自己能住在这里多久。
好在夏天的衣服也好洗,曾经锦衣玉食又有佣人照顾的生活现在是没有了,什么都得靠自己来。
沈知初铺好床后肚子饿的叫了起来,乡镇里不能点外卖,要吃饭要么买菜回来自己做,要么去镇上吃饭或者在商店里买点东西。
她揉着肚子,去镇上点了碗面吃,然后又去超市买了鸡蛋,牛奶,面包,一罐榨菜,一袋五斤的大米。
她手指没力,只能把袋子一个个往手臂上套,等回去后,两条手臂全红了,被勒出一条挑红痕,看的扎眼。
除了手疼外,脚也钻心的疼,一停下休息那股痛意就从下往上钻了出来。
沈知初脱掉鞋袜一看,脚板心红了,后跟上全是血泡,带血的脓水跟袜子黏在一起。
沈知初倒抽一口凉气,眼睛都疼红了,她咬紧牙关小心翼翼的掀开后脚跟的袜子,撕扯着血肉。
沈知初是个极其怕疼怕苦的人,她崴着脚从背包里拿出一瓶药,碘伏喷上伤口,刺痛从脚跟直充脑门,疼的眼泪差点掉出来。
她强忍着,这点痛都受不了,那她以后该怎么办?
沈知初红着眼睛,吸了吸鼻子,把到了眼眶的眼泪给挤了回去。
奔波了两周逃了一路,沈知初顿时感到天旋地转,简单收拾了一下就躺上床裹着被子,眼一闭大脑当即停机,整个人似是陷入了昏迷般沉睡。
这一觉睡的很沉,也很不安,因为持续紧张一路坐车,她做梦都是在逃跑,在赶车的路上,头晕的像在坐船摇摇晃晃。
再次醒来,沈知初下意识的往里面缩,手也跟着伸了过去,落下瞬间她被凉意惊醒了。
——她已经离开厉景深了。
可身体潜意识的还以为她还在他身边,醒来的那一刻会想着窝进他怀里取暖,听他的心跳声。
心脏空空荡荡,仿佛能装很多东西,又仿佛什么都装不下。
沈知初失魂落魄地撑起身坐在床上抱着自己的腿,头枕在膝盖上。
她心里藏着事,无法安宁,脑子里全是厉景深的影子。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穿越成了光明神,从此开启招收信徒,发展神国,称王称霸,为所欲为的羞耻日子...
心潮澎湃,无限幻想,迎风挥击千层浪,少年不败热血!...
穿越三年,长在乡间,有母无父,不见大千。就在张寿安心种田教书的时候,有一天,一队车马造访,给他带来了一个未婚妻。当清俊闲雅的温厚乡下小郎君遭遇美艳任性的颜控千金大小姐,鸡飞狗跳的故事开始了。...
在夏族的安阳行省,有一个很小很不起眼的领地,叫雪鹰领! 故事,就从这里开始! 继莽荒纪吞噬星空九鼎记盘龙星辰变寸芒...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