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
她打开了盖子。里面是一个小小的金杯,有两个精致的耳柄。
Voldemort眯起来眼睛。
“你知道这是什么吗,汤姆?拿起来好好看看!”赫普兹巴轻声说。Voldemort捏住一边的耳柄,把杯子从柔软的缎子衬垫上拿起来。他的眼神中透出一丝贪婪,但很快收敛了,因为他余光瞥见赫普兹巴正盯着他。
“獾。”他细长白皙的手指抚摸着杯子上的雕饰,喃喃地说道,“这是……”
“赫尔加·赫奇帕奇的,你很在行,聪明的孩子!”赫普兹巴说着倾身捏了捏Voldemort那凹陷的面颊,胸衣响亮地嘎吱了一声,Voldemort则努力控制住自己给她一个阿瓦达索命的冲动。
“我没跟你说过我是赫奇帕奇的远房后代吗?这东西在我家传了好多好多年了。很漂亮,是不是?据说还有各种魔力,但我没怎么试过,我只是把它好好地收在这……”
她把杯子从Voldemort瘦长的食指上钩了回来,专心致志地把它嵌回原处,没有注意到杯子被拿回时他脸上掠过的一丝阴影。
“好啦,”赫普兹巴愉快地说,“郝琪在哪儿?哦,在这儿——把它拿走吧,郝琪——”
小精灵顺从地接过装杯子的盒子。赫普兹巴的注意力转向了她膝上那个扁一些的盒子。
“我想这个你会更喜欢的,汤姆。”她轻声说,“凑近一点儿,亲爱的孩子,看清楚……当然,博克知道我有这个,我从他那儿买来的。我敢说等我死后他一定想把它拿回去……”
她拨开精致的金丝扣,打开了盒盖。深红的天鹅绒衬垫上躺着一个沉甸甸的金色小挂坠盒。
Voldemort这次没等邀请就伸手把小挂坠盒拿了起来,举到光下细细看着。
灯光下闪耀着一个华丽的、蛇形的S。他瞬间明白了那是什么,他听他的叔叔莫芬提到过的,他母亲弄丢的——斯莱特林的挂坠盒。
“斯莱特林的记号。”他轻声说。
“对啦!”看到Voldemort出神地盯着她的小金盒,赫普兹巴显然很高兴,“为这个我可花了高价,可是我不能错过,一定要把它加入我的收藏。博克是从一个寒酸的女人那儿买来的,那女人大概是偷的,不知道它的真实价值——”
Voldemort攥着小金盒链子的手指关节变白了,这本应该是属于他的东西,而那个寒酸的女人,就是他的母亲——他那怀着孕的,饥寒交迫的母亲。
“——我敢说博克没付给她几个钱,可是你看……多漂亮,是不是?还有各种魔力,虽然我只是把它安全地收着……”
她伸手去收回小金盒。Voldemort松开手,它从他指间滑下,落到了红天鹅绒垫子上。他的眼里闪烁着危险的红光。
“好了,汤姆,亲爱的,我希望你喜欢!”
她端详着他的面孔,脸上的傻笑呆滞了。Voldemort意识到了自己表情的失控。
“你没事吧,亲爱的?”
“没事,”Voldemort安静地说,“没事,我很好……”
“我以为——是光线吧——”赫普兹巴说,好像有点慌乱。“来,郝琪,把它们拿走,重新锁起来……用老魔法……”
小精灵举着盒子摇摇摆摆地走开了。Voldemort盯着小精灵的背影,一个计划迅速在他脑海里成型了。
他不能直接杀了她——尽管他非常想,但索命咒留下的黑魔法痕迹太明显了,很容易造成联想。他决定用毒。药。博克先生的店里刚好有一小包□□粉末,可溶于水,没什么味道和痕迹,麻瓜们喜欢用这种毒。药自相残杀。
他是一定要得到那个挂坠盒的,而只要他下定决心的事,从来没有不成功的。只需要对家养小精灵施个夺魂咒,再稍稍改变一下她的记忆……
“汤姆,你……”
“那盔甲的事呢,小姐?博克先生说——”Voldemort迅速回过神来,问道。
“哦,哦,我答应就是了。”赫普兹巴挥了挥小胖手,看上去心不在焉。
于是,Voldemort很知趣地没有久留,“那过几天我再来,美丽的赫普兹巴女士。”他优雅地欠了欠身,告辞了。
两天后,赫普兹巴去世了,她的家养小精灵郝琪被逮捕,魔法部判定是郝琪在赫普兹巴睡前喝的可可茶里误放了毒药——她以为那是糖。
Voldemort如愿以偿地得到了挂坠盒和金杯。他六年级时曾向斯拉格霍恩教授求证过分裂多个魂器的后果——那是他阅读过的,包括密室的书籍在内都没有提到过的知识。现在金杯和挂坠盒也成为他的魂器了,那种分裂时的痛楚更加强烈,让他蹙紧了眉头。但这些微不足道的疼痛并没有冲淡他的野心和欲望。
在得到挂坠盒后不久,Voldemort就辞职了。他没有走得太仓促,以免惹人联想——尽管他并不认为魔法部的饭桶能查到他头上。他开始以Voldemort这个名字活跃在政客与权贵们之间,逐渐跻身魔法界上流社会。而赫普兹巴丢失的东西,直到很久以后才被她的亲戚们发现,由于过去了太久,也只能不了了之了。
苏醒
第十一章——苏醒
【若非此身正如寒叶凋败,怎会撞入最暖的怀。】
时间飞逝,转眼到了1953年。Voldemort继续着他的黑魔法研究,还有他的宏伟计划——清除非纯血,净化巫师界,然后着眼于世界,建立由智慧而强大的巫师领导的新政权。Voldemort这个名字渐渐变得家喻户晓,人们称他theDarkLord。
一年前,他就搬出了那间并不起眼的公寓,购置了一座微型古堡作为自己的府邸,城堡名曰弗恩堡,曾经属于中世纪一位不甚出名的麻瓜领主。他时常在里面宴请魔法界的权贵,笼络新的追随者。这些年来,他的脾气愈发暴躁,他的手下大多很畏惧他。他也获得了不少家族的支持——也许相当大的一部分是屈服于他的威胁。他每天带着或残酷或优雅的假面,也只有偶尔看着沉睡的纳吉尼的时候,漆黑的眼睛里才罕见地流露出温柔。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苏恒重生平行世界,却发现这是大明650年,崇祯大帝是人类第一位灾变境强者,只身渡星宇,单手灭星球,无数高中大学,教导的是人体修炼进化学说,精英大学生飞天遁地翻云布雨。叮,超级学神系统正式开启,...
宁芝作为大晋朝第一奸臣世家嫡女,风光无限。无他,便是这半壁江山都要仰仗宁家,纵然是皇家最尊贵任性的二皇子裴珩,也只能忍着。 宁芝笑着二殿下,不如你我豪赌一场如何?输了,我嫁给你。若是赢了么,不仅是我主天下,连二殿下的人,心,也都一并是我宁芝的,如何? 裴珩嗤之以鼻,一个小女子也敢要帝位么?就陪她赌一场又如何?他还能输了不成?总要叫她知道厉害!...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天生废武脉,十年傻子名,古老石碑,祖祠石棺。一个从边陲小城走出的少年,从修炼古老石碑内的神秘一式开始,一路高歌狂飙,打造一片属于自己的天下,挺身问剑,这一生,不弯腰!激情,热血,红颜,腹黑,扮猪吃老虎,一个都不会少,禹枫出品,速度保证。...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