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些狗娘养的东西,好好的日子不过,非要造反,做乱臣贼子!”
高凉郡,高州城内,白不易手提三尺宝剑,一剑杀掉了来犯的叛军。
“当务之急,是尽快带着学生们逃离高州!”元大真也是浑身是血,“李司马带着六扇门的人在那边抵抗,在不逃就来不及了!”
“杀身成仁,舍生取义,跑什么跑!”白不易道:“我们来这边是做什么的?
是宣传新学,新学的核心是什么?
是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现在乱臣贼子就在眼前,你叫我逃走?
那我们还宣传什么新学,开什么太平,还不如回南河老家,娶一窝老婆,生一窝孩子。
要跑,你带着学生跑!”
“狗日的老白,老子是那种贪生怕死的人吗?”元大真抓住白不易的衣服,双目通红,“老子真要怕,就不来岭南支教了。”
说着,他看着所有学生,近乎于吼的道:“我问你们,怕不怕?”
“不怕!”
他们高声应道。
“好,不愧是我新学的弟子,要是有人害怕,现在就走,我绝不怪他。
若是不怕,就随我们狠狠的杀。
让世人看看,我等新学子弟的骨气和担当!”
“杀!”
这些学生,都是热血的年轻人。
有些,是富家子弟,可更多的,是平民的孩子。
他们都被新学折服,愿为新学的护道者。
他们不只是高谈阔论的文弱书生。
他们,上马可杀敌,护国。
下马,能弯腰种地,和百姓打成一片。
他们是实用主义者,更是实践派的先驱。
次吟!
他们纷纷拔出了随身的武器。
白不易站在台阶之上,看着下方众人,身子抑制不住的震颤起来,“新学,从来就不是高谈阔论。
新学,是遇到问题去实践的动力。
新学,是碰到强敌时,手中的剑。
由终点回到原点,洪涛又回到了他第一次重生前的时代,不过失去了三次重生穿越的所有记忆。假如没有重生过,没有记忆的金手指,他会是一个什么样子呢?在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高潮期,他是屹立在潮头的弄潮儿?还是被浪潮拍碎的浪花?他的记忆还能不能回来?江竹意还会不会伴着他这一生?金月在这一世里和他又有什么交集?小舅舅还会是那个妻管...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言安希醉酒后睡了一个男人,留下一百零二块钱,然后逃之夭夭。什么?这个男人,竟然是她未婚夫的大哥?一场豪赌,她被作为赌注,未婚夫将她拱手输给大哥。慕迟曜是这...
她不过是相个亲,结果直接却被抗去了民政局。她还不想结婚喂!权少,可不可以离婚啊!离婚?可以,先怀个孩子再说。...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