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愣愣抬头,见他手里正拿着我的黑檀木发簪。
那发簪款式简洁,不带任何累赘的流苏和金银珠子,所以不分男女款。而且妙在簪尾雕的是麒麟兽首与祥云的图案,且兽眼以金漆点睛,神灵活现,足见手艺精湛。
所以宫主当初买下了两支,送我一支。
黑檀木不是很贵,两支也就十银子,和别的插梳和发簪比起来,既不勾头发,还不容易丢。这几天我睡得不好,提不起精神好好梳头,只把碎头发编几个辫子,用发带扎个马尾,最后一盘,把长马尾变成短马尾————免得打架时被人薅头发————就算完事了。
他把我的发钗攥于掌心,得手后背对着我,“你可以走了。”
我,我和宫主同款的发簪和荷包被抢走了……
我敢怒不敢言。
*
这孙子把我钱全抢走了,按理说我是没钱去吃饭的,少不了要进城去钱庄取点银子,不过我看了下地图,我已经离十里画廊已经很近了。
还是跟居士和夫人借点银子吧。
*
我整理好自己,大约一个时辰后,我来到了十里画廊。
我想了一下,气沉丹田,嚎了一嗓子我和居士第一次见面时我对他唱的歌词。
“绫罗飘起遮住日暮西————”
———先自己唱个回家的门铃,免得居士又误以为什么人闯他后花园。
几秒后,远方有琴声借助内力传到这边,仔细听,正好是我那句歌词的曲调。
————两年前,居士的夫人偶然听到我哼歌,便把我的几首现代乐给改编成长萧版,居士听到了,急着和他夫人凑成夫妻款,熬了一晚上,把我的几首现代乐给改编成了古琴版。
然后他俩琴箫合奏,情意绵绵,有时会还叫我过来唱歌,唱的不好地方还会指点纠正。
我以轻功踏上半空,循着琴声找到一处亭子,居士还是一身白衣,我落下后,他抚琴的动作也停了下来。
“莎丽。”
“居士。”
我和居士互相抱拳作揖,然后抬头相视而笑。
“莎丽,你不是参加七剑合璧了吗?怎么有空过来了?”居士关心的问。
“唉……手腕伤了,赶上魔教追杀的紧,就寻思在你这儿养两天,蹭几顿饭,然后再赶回去。”我对他晃了晃右手腕的绷带。
居士一惊:“啊?身为剑客,怎么竟伤了手腕……对了,你还没用午膳吧,我去厨房给你盛碗饭,等你用过午膳,我再帮你瞧瞧。”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一代兵王含恨离开部队,销声匿迹几年后,逆天强者强势回归都市,再度掀起血雨腥风!简单粗暴是我的行事艺术,不服就干是我的生活态度!看顶级狂少如何纵横都市,...
火爆玄幻一滴魔血,照破山河万朵。一卷古经,湮灭日月轮回。一部神诀,埋葬诸天至尊。杨青玄得天命传承,修无敌之法,开启了一场碾压当世无数天才,通往万古不朽的强者之路!我一向以德服人,不服的都是死人!...
一觉醒来,世界大变。熟悉的高中传授的是魔法,告诉大家要成为一名出色的魔法师。居住的都市之外游荡着袭击人类的魔物妖兽,虎视眈眈。崇尚科学的世界变成了崇尚魔法,偏偏有着一样以学渣看待自己的老师,一样目光异样的同学,一样社会底层挣扎的爸爸,一样纯美却不能走路的非血缘妹妹不过,莫凡发现绝大多数人都只能够主修一系魔法,自己却是全系全能法师!...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