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晚上,锦王又来盛雯笛这儿。
如今天气越来越寒冷,盛雯笛穿的也越来越厚。
厚厚的狐毛间,是盛雯笛精致漂亮的脸蛋。
锦王看着坐在炭火旁的盛雯笛,忍不住心生爱怜。
盛雯笛一看见锦王,连忙起身,心疼道:“王爷,你来啦?”
锦王握住盛雯笛的手。
盛雯笛的手暖乎乎的,摸起来非常舒服。
盛雯笛连忙让人安排晚膳。
因为锦王要来吃饭,因此今天的晚膳格外丰盛。
盛雯笛给锦王夹菜,她夹的都是锦王爱吃的菜,整个氛围非常温和。
这让累了一天的锦王感觉整个人身上的疲倦都消去了不少。
饭后,锦王又看起了书。
锦王喜欢看书,每日都会抱着书看
盛雯笛抱着锦王脖子,撒娇道:“王爷,你在看什么书呢?”
锦王:“一些诗。”
盛雯笛眼睛一亮:“什么诗啊?妾身也想听听。”
锦王就给盛雯笛念了几首。
盛雯笛眨巴着眼:“王爷,这首诗是什么意思?”
锦王赶紧给盛雯笛解释:“这首诗的意思是诗人在被贬途中,路过一处小溪流时写下的感悟,表达了自已抑郁不得志的苦闷。”
盛雯笛崇拜地张开嘴:“王爷,你好厉害,这都知道。”
盛雯笛当然知道这首诗的意思,但她知道,这个时代的大部分男人都有大男子主义,锦王也不例外。
有大男子主义的人,没有人不喜欢被崇拜,锦王当然也如此。
因此她要装作自已什么不懂,同时很崇拜锦王的样子。
果不其然,锦王很是受用,直接现场写了一首诗出来。
盛雯笛当然十分捧场:“王爷真厉害。”
锦王兴致来了,拿着书开始教盛雯笛。
“来,盛雯笛,我教你写诗,以后,你也能写出这样的诗。”
盛雯笛眨了眨眼:“真的吗?那我能达到王爷的水平吗?”
锦王大笑:“这就要看雯笛的学习能力了,毕竟,不是所有人都能作出好诗。”
盛雯笛伸出拳头,在锦王胸前捶了几下。
当然,她没有使劲锤,只是小拳拳,像是猫一样。
锦王被挑逗得眼眸微沉,随即,他一把揽住盛雯笛的腰。
这又是一个不眠夜。
完事后,盛雯笛揉了揉自已的腰。
靠,狗男人,腰要断了。
这锦王的精力真是好,幸好不是每天都来,要不然,她真是吃不消。
而锦王则摸着盛雯笛的肚子,叹息:“雯笛,你怎么还没有怀孕?”
盛雯笛和锦王十分契合,每次都能嬉弄至深夜。
只有在盛雯笛这儿,他才能够尽兴。
但盛雯笛进府已经两月有余,肚子却一点动静也没有。
他曾是圣殿国王,四大洲只手遮天,却因心爱女人的背叛,险些命丧黄泉。为复仇,他踏上回归路。在酒吧昏暗的角落,有佳人绝色,一个精彩纷呈的故事,就此展开...
由终点回到原点,洪涛又回到了他第一次重生前的时代,不过失去了三次重生穿越的所有记忆。假如没有重生过,没有记忆的金手指,他会是一个什么样子呢?在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高潮期,他是屹立在潮头的弄潮儿?还是被浪潮拍碎的浪花?他的记忆还能不能回来?江竹意还会不会伴着他这一生?金月在这一世里和他又有什么交集?小舅舅还会是那个妻管...
枭者,勇而强也!枭者,首领也!武唐年间,天下大乱,酷吏当道,律法崩散,牝鸡司晨!主角岳峰,生而为枭,家国天下,我大唐男儿当自强...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穿越成了光明神,从此开启招收信徒,发展神国,称王称霸,为所欲为的羞耻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