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14章 匈奴人的克星大汉朝的天选之子(第1页)

“真是羡慕啊!想我十七岁的时候才刚做和尚呢。。。”朱元璋感慨道。

“真的好残暴啊!可是我好喜欢啊!!!”李世民羡慕的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秦始皇也是忍不住点头道:“这样一位少年英杰,当真是世所罕见!”

“呵!这有什么好羡慕的。。。况且,羡慕也羡慕不来一个霍去病啊!”宋太祖赵匡胤嘴上酸溜溜的说着不羡慕,其实心里羡慕嫉妒的要命。

这时候,视频里的画面再次出现了变化,

【霍去病的一生未尝败绩,还用自己发明的闪电战术取得了颇为辉煌的战绩,甚至已经盖过了同一时期的大将军卫青。】

【而初披战袍的少年霍去病,以骁勇之姿莺啼初试便令大漠匈奴为之侧目。

但此时的匈奴却并不知道,在往后的十几年间,这颗大汉冉冉升起的的将星,将会以迅雷之势瞬息改变两方战局,狂暴地撕碎匈奴人的防线与营帐,令匈奴再也不复往日的狂傲和自大。】

【初战便大获成功,斩获敌人2028人,同时也斩杀了单于的祖父辈籍若侯产,并且俘虏了单于的叔父罗姑比。

这样的战绩传回千里之外的西汉朝廷时,整个大汉也在为霍去病所震惊!

虽然汉武帝对霍去病早有赏识,但他差不多也同其他大臣一样,仅仅认为霍去病还只是一个初出茅庐、乳臭未干的年轻小伙子,需得历练方能成大器。

然而,偏偏霍去病拿下的第一滴血,便令所有人惊艳无比!这才是真正的天纵奇才!】

视频播放到这儿,画面里再次出现了霍去病征战沙场时的英姿。

他战马一踏,血刀横立,脚下大漠风沙翻涌,卷起了无数汉家男儿的满腔热血衷肠!

“我滴娘!这也太帅了吧!!!”

“娘!我也要成为霍去病这样的男子汉!”

“好孩子,你今年已经二十岁了,咱还是先讨一个媳妇吧。”

“。。。。。。”

【此战过后,霍去病便不再以皇帝侍中的身份名冠京华,他以一千六百户,受封冠军侯!

从此,大汉多了一位年轻的铁血将军。

也几乎就是从这个时刻起,霍去病已经被认作是为抗击匈奴而生的天选之子!】

【十七岁的霍去病,是鲜衣怒马、意气风发的翩翩少年郎,也是斡旋千军、统领万军的冠军侯。】

【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汉武帝任命十九岁的霍去病为骠骑将军,再次出征漠北。

这一次霍去病独当一面,直指河西。

他率领一万汉军取道陇西,越过焉支山脉,斩杀数名匈奴酋领。

后又在夏季与战据河西走廊以及湟水流域的浑邪王、休屠王的兵队对阵军前,接连击杀匈奴四万余人,一并俘虏了匈奴王五人及匈奴王母、单于阏氏、王子、相国、将军等一百二十人!】166小说

【霍去病也因为这一战的勇猛,被史家留下这样的评语:“诸宿将所将士兵马,亦不如骠骑,骠骑所将常远,然亦敢深入,常与壮骑先其大军,军亦有天性,未尝困绝也。”

这段话大概得意思就是:霍去病常胜之因,一为将士、战马优秀;二为霍骠姚敢于深入突进;三为占尽天时地利人和。

热门小说推荐
斗战狂潮

斗战狂潮

双月当空,无限可能的英魂世界孤寂黑暗,神秘古怪的嬉命小丑百城联邦,三大帝国,异族横行,魂兽霸幽这是一个英雄辈出的年代,人类卧薪尝胆重掌地球主权,孕育着进军高纬度的野望!重点是二年级的废柴学长王同学,如...

妖夏

妖夏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闪婚厚爱:误嫁天价老公

闪婚厚爱:误嫁天价老公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你好,King先生

你好,King先生

云想想上辈子是个风风光光的大明星。这辈子她想要做个兢兢业业的好演员。爱惜羽毛,宁缺毋滥,不靠粉丝数量说话,作品才是底气。脚踏实地的靠自己一步步迈向王座,却一个不小心与那位世界级大佬产生纠葛。从此以后大佬会悄悄在微博上关注她,会以送她高科技保护物品为由,制作一个只有无名指能够戴上的戒指套路她,会美其名曰他们家族以让恩人涉险为耻辱而监视她!直到她被他箍在怀里你现在太危险,只有做我的太太才能安全。云想想...

神藏

神藏

一念之间,沧海桑田。打眼带你进入古玩的世界!!!...

万域之王

万域之王

太古时代,有擎天巨灵,身如星辰,翱翔宙宇。有身怀异血的各族大尊,破灭虚空,再造天地,有古炼气士,远渡星河,教化众生。不知因何原因,一个时代悄然终结,万域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