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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小姑娘是陈府千金身边的贴身丫鬟,名字叫做抱琴,至于为什么要叫抱琴?
这个很简单,因为陈家的小姐善爱抚琴,既然小姐爱抚琴,那么丫鬟当然要抱琴啊!于是作为一个合格的丫鬟,抱琴便有了这么一个,三俗的名字。
至于她为什么在自己还没断气以前就要把自己埋了,原因也很简单。
好鞍岂能配劣马?小姑娘是在为自己的小姐不值,所以想迫不及待的把自己这匹劣马给埋了,若不是自己在那个万分危急的关头醒来,实在是人品值超常爆发。
现在,从旁人的只言片语中,王小萌得知到了两个消息,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
好消息是:自己终于可以什么都不做的混吃等死了,只是偶尔要受别人一丢丢白眼而已。
坏消息则是……自己恐怕再也回不去了,毕竟自己不是机器猫。
上辈子是值得怀念的。
王小萌记得自己上辈子是一个混得很不容易的青年,就连贴个钢化膜都得让人便宜个五块钱,也是为了这五块钱,王小萌在下雨天趁着别人快要收摊的时候把手机拿去贴膜,紧接着耳边一声巨响,眼前一黑,整个身子一震,再度睁开眼后,除了被雷劈的记忆,就剩被吊在房梁上像块风干了的腊肉一样摇啊摇啊摇!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很深刻的道理,不要贪什么便宜五块钱在下雨打雷的时候去贴膜,哪怕人家给优惠都不成,不然很有可能变成自己这个模样,被雷给劈,然后穿越变成风干的腊肉一样摇啊摇。
王小萌觉得自己身处在陈府的现状与自己的穿越一比,简直不算什么事。而对改变这样的现状,王小萌也非常有信心。
还有,值得庆幸的是,王小萌长得还是英俊,剑眉星目,菱角分明,一副玉树临风,风度翩翩模样,若是行走江湖的话,完全有资格担得起“玉面飞龙”的诨号了。
当王小萌从一面古色古香的铜镜中瞧见自己的模样后,不禁痴呆了。
前世若有如此面貌,何至还要做一个待业的小青年啊!
直接做一个被人包养不用干活的小青年不就好了。唉!若是前世又这个模样,想必哪怕没钱也有许多女孩倒贴吧!
不过显然,在这个年代长得帅不一定有用,若想将这穿越的日子好好过下去,王小萌觉得有些事情还是先必须弄清楚。
自己这位上门女婿看来人缘奇差,自从醒来到现在,别说慰问的人了,连个跟自己说话的人都没有,所有人见了自己无不神色古怪的绕道而行。
王小萌对此表示很淡定,他知道,府里上下已经把自己当成了疯子。古代和现代都一样,没有谁愿意跟疯子打交道。所以,王小萌是个孤独的疯子。
这个疯子如今只知道两件事:第一,这里是古代,至于是哪个朝代,代了解。
第二,自己住在陈府,是陈府的上门女婿,而且只有个女婿的名分,尚未与陈府千金成亲,至于自己的新身份姓甚名谁。
至于老家何处……待了解。
这点消息对王小萌来说,委实太单薄了些。
所以王小萌决定完善信息量,在最短的时间内熟悉这个陌生的环境。
完善信息量的方法很直接,王小萌的具体做法是:他在陈府前院则面的花园内蹲了半个时辰,然后逮着了一个过路的下人。
花园当然不完全是花,它也有偏僻无人的角落,属于“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灰色地带。
现在,这名倒霉的下人正被王小萌死死的摁在了这个灰色地带,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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