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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两。。。黄金?”
听到这个天文数字,沈华几乎惊掉了下巴。
这也太夸张了!
皇上难道是有钱没处花的冤大头吗?
几个负责看守庭院的锦衣卫,听到这个价格,全部呆若木鸡。
“一百两黄金?”
“乖乖,这种植物这么值钱吗?”
“我们还以为守着的是一个破院子,原来真的是一座宝库啊!”
他们心中都很后悔。
早知道这种生命之树这么之前,他们就偷偷藏起来几棵。
一百两黄金啊。。。
足以让他们一家人,一辈子吃穿不愁。
只可惜,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吃。
他们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
郭子玉立刻下令,将金鸡纳树带根挖起,送往锦水城。
与此同时。
沈华被顺路送回了王都,将大夏天子高价收购生命之树的消息宣扬了出去。
整个王都,瞬间沸腾。
百姓们的眼睛都红了。
一棵生命之树,就价值一百两黄金?
这也值钱了吧!
“走!去找生命之树去!”
“我记得西山有一株,跟生命之树很相似!”
“啊!上一次藩国的水手,在码头上卖的植物,好像就是生命之树,只卖十两银子,我当时还笑话人家!我亏大了!”
百姓们都疯狂了,提着铲子、铁锹、锄头,漫山遍野的寻找生命之树。
不过。
金鸡纳树是外来物种,而且十分娇贵,喜热喜湿,就算是百越,也很少见。
百姓们挖到乱七八糟的植物,拿到沈华的药铺,让他鉴定,可惜绝大部分都不是金鸡纳树。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也有几个运气好的人,搬来几棵真正的金鸡纳树,领了黄金回去,轰动全城。
半天下来。
沈华这边也买到了十几棵金鸡纳树,火速送往锦水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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