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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包拯威严的质问下,刘天佑不敢再放肆,支支吾吾:“她……她是草民的亲生女儿。”
“那么,薛典可是你的女婿?”
“是草民的女婿!”
“既是你的女儿女婿,你父子二人何以这等丧心病狂,为贪图一点钱财,忍心将女婿残忍杀害,让女儿守寡。”
“甚至又雇佣杀手对自己的亲生女儿痛下杀手,你的天良难道都被狗吃了?”
包拯越说越激动,眼珠都血红了起来。
然而,面对杀婿的罪名,刘天佑又怎敢承认,只是一味地喊冤叫屈,咬死都不承认自己杀了薛典。
表示薛典的确去看望过他,可由于心里牵挂妻子,在他家里留宿了一晚,第二天一早便离开了。
兴许是不小心遇上了豺狼虎豹,被吃了。
抑或遇上劫匪,被杀了。
包拯看他死到临头还在狡辩,不由冷笑:“如此说来,你是不肯承认杀害女婿薛典了。”
刘天佑依旧嘴硬。
“没有做过的事情,要草民如何承认?”
“听说开封府包大人乃百姓的青天,明察秋毫,从不冤枉好人。”
“没有证据,包大人总不能凭借这个逆女的一面之词,便胡乱定草民的罪吧?”
“薛典是草民的姑爷,草民有什么理由杀他。”
“草民虽然嗜赌成性,可也明白血浓于水。”
自从谋夺了女婿薛典身上的银子,刘天佑惧怕女儿去官府告状,经常用银子打点官府,渐渐和官员混熟了。
如今面对包拯,也应付自如,不露任何破绽。
包拯见状,不由轻笑一声。
这种刁民他见得太多了,他有一百种方法可以对付他们。
“好一张伶牙俐齿,倒是本府小瞧你了。”
“刘爱花声称,你的小女儿刘爱莲曾目睹你父子二人在夜晚谋杀姐夫薛典,你还敢狡辩?”
刘天佑道:“大老爷,小女当时还不满五岁,知道什么?难道一个孩童的话也能作为证据不成?”
包拯嘴角勾起一个弧度:“本府早知你会这么说!看来你是不见棺材不落泪。”
“也罢,本府今日便让你开开眼界。”
说罢,“啪”地拍响惊堂木,“来啊,传薛典!”
一石激起千层浪。
音落,现场顿时一阵哗然。
“什么?”
“青天大老爷要传谁?”
“薛…薛典?”
“他不是早就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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