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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李铭启还是无动于衷,马鸿珊不免脾气有些上来了。
她死死的瞪着重新躺回去的李铭启:“爸妈整天盼着你回去,妈的眼睛都快哭瞎了,就算你想等死,死在他们的面前总比死在外面好,别让老人惦记了!”
“你想让他们死不瞑目吗?”
李铭启捂着眼睛,半天不说话。
马鸿珊气的走过去伸手拽他:“你起来,今天跟我走,明天我送你们回唐城!”
李铭启被拽起来,低垂着头,稻草一般的长发遮挡了他整张脸,让马鸿珊看不到他的表情。
马鸿珊不知他要干嘛,等了一会儿准备把人拖走的时候,看到了几滴眼泪落下。
紧接着就是他,哭着说:“把她带回去了,你怎么办?咱俩怎么办?孩子们怎么办?”
马鸿珊还没开口,门外的女人冲了进来,哭着喊:“老马,咱们不走,咱们就在这里,我可以养活你和孩子”
“咱们一家三口苦点没事,我可以养活你们的!
咱不走好不好!”
向秋很慌,她自己知道跟这个女人没法比。
人家是正经夫妻,又漂亮又能干,再看自己又丑又胖又壮又没本事。
可是,她不想就这么被抛弃,老马是她在末世后唯一的精神倚靠,哪怕他什么也不干,她也愿意养着他。
末世前她也有丈夫,但丈夫一直嫌弃他,冷暴力对她,好在才结婚不到一年末世就来了,她丈夫也变成了丧尸。
向秋看到丈夫变成丧尸的那一刻,心里反而感觉到了解脱,她很高兴自己成了年轻胖寡妇。
也因末世生活艰难,自己这又壮又胖的身躯反而成了优势,毕竟长的壮的人力气都挺大,打架也有优势,找物资、找工作都相对容易一些。
在砖石堆里找到这个叫马洪山的男人时,看到他怀里一大包的物资,偶然善心发作才有了救人之举。
然后她知道在贫民窟留不住这些物资,便带着人登记进了城。
马洪山,是这个男人登记的名字。
向秋就一直叫他老马。
没想到,她今天才知道这个名字不是他的真名。
但无所谓,她不想一个人孤苦无依的活着,上天让她死了丈夫,又让她救了这个男人,还有了孩子。
所以,谁都没法把这个男人从她身边抢走。
就算是他以前的妻子也一样。
反正已经末世了,以前那套伦理道德什么,早不管用了。
马鸿珊没管女人的哭诉,只盯着李铭启,冷静的说:“既然你身边已经有了人,还有个即将出生的孩子,那么我也不会接纳你了,但你还是孩子们的爸爸,是父母的儿子,我希望你还是回去。”
“至于我,我现在是变异人,暂时加入了京城防卫队,我能养活我和孩子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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