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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力急忙回到厨房里,继续低头做自已的事。
心里七上八下的,仿佛犯错的是他自已。
这肯定是犯错,一个有老公的女人,跟别的男人圈圈叉叉,不是犯错是什么?
在古代,那是要浸猪笼的、游大街的。
当然,自已也背着唯唯她们跟别的女人牵扯不清,但自已没结婚啊,结了婚就要对自已的另一半忠诚,何况女儿都那么大了。
这女人不地道啊,看来这个世界还真他妈挺复杂的。
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见过自已,自已亲眼看见她跟白人在沙发上搞事。
要是看到自已成为她店里的员工,她会是什么反应?
把自已炒鱿鱼?还是假装不认识?
“喂,萝卜都被你削完了,你那是削皮吗?肉都削去一半了!”旁边洗菜的一位员工阿水提醒道。
“哦,不好意思,走神了走神了。”大力急忙收回心思。
方清清的老妈来到店里后,换下女儿,坐进收银台里。
那个位置本来就是她的,她坐了很多年了,她不在的时候,女儿才能代替她坐在那儿,掌管店里一切事务,包括收钱。
有了老妈坐镇,方清清轻松了很多,无所事事的她就走进厨房里,一边当监工,一边跟大家聊聊天。
她站在大力身边,对自已今天招收的这个新员工很满意,长得帅,那副身板一看就是特别有劲的人。
而且,经过一个下午的观察,发现他做事也挺认真的,像做自已家的事一样。
当大力跑进店里来的时候,她就感觉到他不是一般人,哪怕他穿着打扮并不怎么样,但眉宇间透露出一股英气。
当然,并不全是因为他长得帅,总感觉这个人以前肯定是干大事的,绝非等闲之辈。
也正是因为这样,当两个条子来询问的时候,她才没把他卖了。
后来一接触,越发觉得他身上有股吸引人的力量,就想跟他交个朋友,没想到他居然要求留下来当店里的杂工。
太好了,这样一来,以后就可以跟他交朋友了。
此时的王大力,脑子里还在想着老板娘跟那个又高又大的白人干的事。
大家说笑着,包括正在炒菜的方圆老板,只有大力一个人保持沉默。
“怎么了大力?怎么不说话?”方清清在大力身边蹲下来,动手帮他择菜,“不习惯这样的工作吗?”
大力笑了一下,“没有,我来自农村,这样的活以前经常干。”
方清清从侧面看着他,越看越喜欢,“你在莞城是干什么的?”
大力不喜欢在人前显摆,自然就没跟她说自已也是个老板,实力相当于你们家最少十几倍。
做人还是低调点比较好。
但是,说是个普通打工人也不行,社会太现实,太过贬低自已也没必要。
“我,我在莞城经营了一家小酒吧。”大力淡然说道。
“多大的酒吧?”
“跟你们这个店差不多大。”
“哦,那干嘛跑到这边来了呢?”方清清明显对他的事很感兴趣。
“惹祸了呗,酒吧那种地方你是知道的,什么人都有,我又是个受不得气的人。”大力随口一说。
“打架了是吧?”
“嗯。”
“把人打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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