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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老家后的灰血,兜里面有的是钱,又捐钱,又修路。至于他的那些亲朋好友,他也是出手大方,关系好的,曾经走得近的,更是买房买车。
一时之间,灰血再H市也成为了一个风云人物。
所有人都知道,灰血从外面做生意发了大财。现在衣锦还乡了。
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
越来越多的曾经的朋友,亲人,天天都在围着灰血转。
同样的,一看灰血至今似乎还是单身一人,这给灰血说媒的人,更是络绎不绝!
虽说灰血年龄不小!但生活非常自律,长期坚持锻炼身体!身材健壮没有丝毫走样!
多年来的血雨腥风,更是练就一身“纯爷们”的气势。很有气场。加上出手阔绰。相当有钱,标准的钻石王老五。
那还是非常非常的有女人缘的。
别说一些离婚妇女了,就算是二十多岁的小姑娘,看见这样的大叔,也一直是主动投怀送抱。灰血对于这方面还是比较克制的。
和王赢完全不一样。如果说灰血再H市最好的朋友,就是常胜。常胜和灰血两家人,小时候就是邻居。
两家关系十分要好,两个孩子更是一起长大,亲密无间。十几岁的时候,一起去当兵,但是后面分到了不同的部队,在那之后,两个人就再也没有见过。灰血这次回来,也特意的找过常胜。但是曾经的老房子,早都已经拆迁,变成了高楼大厦!
从曾经的一些同伴儿嘴里,也打问过常胜的消息,说什么的都有。但是几乎没有任何人和常胜有过联系。
这个事情,也成为了灰血的一个念想。
这灰血现在典型的土财主,身边这么多人围着。
那灰血的心思,自然就被有心人给记下来了。
这天,在一桌酒席上,灰血正在与自己的一批初中同学机会,大家喝酒聊天,聊着以前的事情,一起回忆童年,动不动就引发哄堂大笑,气氛十分热闹。
酒过中旬。
灰血离开包房,去卫生间。再卫生间门口的洗手池。另外一个身影跟了上来。
“辉哥,辉哥!”
他们自然是没有人和灰血叫灰血的,都和灰血叫辉哥。
“怎么了,阿亮?”
“辉哥,听说你一直再找常胜的消息啊?”
“是被,这次回来看见了这么多老同学,就是没看到常胜,真的怪可惜的。”
“那肯定是可惜啊。所有人都知道你和常胜的关系最好了。”
“都一样,都一样,大家都是同学。”
“行了,辉哥,这有啥可不好意思的。我知道常胜再哪儿。”
灰血听到这,顿了一下。
“你怎么知道的?”
“打问的呗,我辉哥这么想念常胜。那我肯定得帮我辉哥打问打问啊。”
“他再哪儿呢?”
“他现在再U市和平路万达广场做保安呢。应该是从那边定居了。”
“消息准确吗?”
“准确,那有啥不准确的。我那个朋友,有一次还从那边看见他了。常胜还是那么热情,还请他吃饭来着。听说一顿饭没少花,花了他半个月工资呢。”
灰血听到这,点了点头,想着自己儿时最好的伙伴儿,确实有些想念,满满的都是回忆。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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