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天刚亮我就去找金胜男了,她正在喝粥。
一碗白米粥,配上几个小咸菜,喝得津津有味。
我和书生坐下,金胜男让人给我俩盛了粥。书生作为一个蓉城人,自然不知道喝粥的美,但是我作为一个老北平人,喝粥对我来说简直就是太对口味了。
我连续喝了三碗粥,这才意犹未尽地放下了碗筷。
其实我还想喝,只不过锅见底了。
我开门见山说:“山鬼经常进院子吗?”
金胜男说:“经常来,没什么奇怪的。只要你不出屋,山鬼就拿你没办法。不知道为什么,山鬼不喜欢破门而入。”
我说:“不是他们不喜欢,而是他们没有这个实力。别看山鬼的四肢修长有力,但是他们核心力量严重不足。说白了,他们长出这样的身体,完全是为了攀爬和跳跃,他们的爆发力是不足的。”
金胜男说:“我自然明白你说的,我们在这里住了几百年,对山鬼的了解很深刻。”
我说:“既然如此,难道就没有想到对付山鬼的办法吗?”
金胜男摇摇头。
书生问:“对了,金大姐,山鬼的后爪和前爪一样锋利吗?”
金胜男说:“他们的后爪主要用来攀爬和跳跃,后腿的力量要比前腿大的多,不过后腿是没有利爪的。山鬼捕食和战斗,主要还是靠前爪。”
书生松了一口气说:“这样的话就好多了。”
金胜男好奇地看着我们说:“你们想做什么?”
书生说:“自然是要和山鬼斗一斗,我们最担心的就是山鬼的后爪。只要它的后爪不会抓人,我们还是有一战之力的。”
金胜男笑了,她摆着手说:“老虎都很难打赢,你们能打赢吗?”
书生说:“老虎有老虎的长处,我们有我们的长处,老虎能做的事情,我们做不了,但是我们能做的事情,老虎做不成。”
金胜男说:“这么说,你们已经有了一些想法,是吗?”
我点头说:“嗯,对付山鬼,我们是有些想法,不过也只是初步的一些想法。其实这些山鬼也没那么可怕。”
金大叔在旁边连连摆手说:“在剑阁内,山鬼才是王。老虎虽然和山鬼有一战的实力,但是山鬼实在是太多了,最关键的是它们懂得配合,二百多年来,人类和山鬼的战斗,就从来没赢过。即便是偶尔能打死一只山鬼,也只是侥幸罢了。通常要付出更惨痛的代价。”
我说:“看来这山鬼在剑阁七十二峰确实嚣张够久了,竟然不把老虎放在眼里。这次我必须让山鬼吃点苦头。”
金大叔说:“你们想怎么做?”
我说:“其实很简单,只要在脖子,肩膀,胳膊上生成保护,我完全有信心和山鬼一战。”
金大叔摆着手说:“没有那么简单,山鬼很聪明,你要是上身穿上护甲,它们会攻击你下半身,要是全身都穿上护甲,它们就会不理你,反正你也上不去这七十二峰,你总不能穿着重甲一辈子吧。你们的办法行不通。”
书生用力把扇子砸在了桌子角上,他气哼哼地说:“我就不信了,难道还能让小小山鬼欺负一辈子吗?”
我说:“对了,赵婉儿那边有两杆枪,这个对付山鬼总没问题吧。”
金大叔摆着手说:“不行不行,别说是两杆枪,就算是二十杆,两百杆也没用。山鬼只有晚上才出来,成群结队,非常灵活。一波就有几十只,擅长大伏击,偷袭,枪对他们来说几乎是没有一点威胁的。”
我说:“你们有护甲吗?”
金大叔看向了金胜男。
书生不屑地说:“要是有就拿出来,我们只要脖子,肩膀和手臂的护甲,其它的都不要。”
金胜男说:“护心镜还是需要的,不然被一爪子掏了心,可就死定了。”
言安希醉酒后睡了一个男人,留下一百零二块钱,然后逃之夭夭。什么?这个男人,竟然是她未婚夫的大哥?一场豪赌,她被作为赌注,未婚夫将她拱手输给大哥。慕迟曜是这...
由终点回到原点,洪涛又回到了他第一次重生前的时代,不过失去了三次重生穿越的所有记忆。假如没有重生过,没有记忆的金手指,他会是一个什么样子呢?在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高潮期,他是屹立在潮头的弄潮儿?还是被浪潮拍碎的浪花?他的记忆还能不能回来?江竹意还会不会伴着他这一生?金月在这一世里和他又有什么交集?小舅舅还会是那个妻管...
医者无不活命,剑出血洒长空。从来没想到,学习这么多年治病救人的同时,竟然也将传说中剑仙传承给修炼了,原本以为只是故事的一切,却在自己身上逐渐发生...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番茄的第十本小说。我叫孟川,今年十五岁,是东宁府镜湖道院的当代大师兄。...
他是龙族龙子,却蜕变天赋失败,自巅峰跌落。圣女未婚妻自斩身孕,杀他证道。家族视他为耻辱,将他逐出,从族谱除名。绝境中,他苏醒前世记忆,华夏龙魂激活,化身地狱邪龙,拥有吞噬天地异火的绝世天赋。炼丹火,天劫火,三昧真火,地狱火等,都是他口中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