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龙绝对比老虎要大,不过身上的花纹不如老虎好看。这家伙是纯色的,接近棕色。不过不确定是不是每一条大龙都是棕色。
四肢粗壮,和马比起来要短一些,这样更适合捕猎。躯干很结实,脖子很长,但是粗,很明显,一切都是朝着猎手的方向进化的。
它走路的时候没有声音,爪子和老虎的差不多。不像是马,走路是带声音的。
马的腿很长,这样有利于逃跑,但是这样的腿捕猎就不好用,即便是有爪子,这么长的腿也不适合抓捕。
猫是最好的猎手,看猫的身体和腿的比例,就知道这种大龙的比例。
倒是狗的腿更长,长腿有利于长途奔袭。而猫这种腿,更有爆发力。
绳子重新扔上来,我拴结实之后,他们一个个上来,进了木屋之后,都傻了。
大龙从他们身边经过的那一刻,那种压力,肯定把他们给整崩溃了。
我想缓和这种氛围,但是又不知道从哪里开口。
王辉这时候竟然伸手去擦眼泪了。他擦了一把之后,对我说:“大哥,我们回去吧。”
我说:“怕了?”
“这地方太可怕了,咱回去吧。我们出来的时候,芳芳已经挂好了香肠,我主要也是馋香肠了。”
我看向了大家,我说:“你们说呢?”
书生也说:“现在回去还来得及!咱们投票吧,少数服从多数。”
我想了想,是啊,继续往下走,也许会万劫不复。我们几个人过来,死一个,这次行动就是绝对的失败。
至于老曹他们,死不死的管我们啥事啊!我可不是救世主,我管不了那么多了。
但是我始终拿不定主意,到底是走还是不走呢?
萧安说:“同意回去的举手嘛!”
王辉先把手举起来了,张力也举手了。
除了他俩,我们都不举手。
但是为了公平起见,我说:“同意留下来的举手。”
这一刻我拿定主意了,来都来了,这样回去不符合我的性格啊!
我先把手举起来,书生和萧安都举手了。朱泉都不带犹豫的,直接举手,他说:“来都来了,怕个锤子!”
四比二,我们就这样决定留下来了。
我说:“这样也行,要不我们先把你俩送出去,也不是非要一定全留下。”
书生说:“是噻。”
我们四个看向了王辉和张力,王辉说:“既然大哥你决定留下,我也留下。现在想想,也没啥好怕的了。”
张力说:“你们想留下,我就舍命陪君子嘛!”
我其实心里明镜一样,他们可不是舍命陪君子,他们是为了大墓里的金子。
从现在的情况分析,老曹那几位应该都钻进大墓去了,至于是死是活,不知道。
这大墓里肯定有人在操控那大门,我现在要做的就是把门破坏掉!
第二天一大早,我们就再次去了墓门前面,这墓门是开着的。
我拿出石匠的一套工具,坐下就开始砸石门。
只要打出三个竖着的孔,我就有把握打开这石门,不直接打碎,只要打开一条缝,这石门的机关也就废了。
言安希醉酒后睡了一个男人,留下一百零二块钱,然后逃之夭夭。什么?这个男人,竟然是她未婚夫的大哥?一场豪赌,她被作为赌注,未婚夫将她拱手输给大哥。慕迟曜是这...
由终点回到原点,洪涛又回到了他第一次重生前的时代,不过失去了三次重生穿越的所有记忆。假如没有重生过,没有记忆的金手指,他会是一个什么样子呢?在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高潮期,他是屹立在潮头的弄潮儿?还是被浪潮拍碎的浪花?他的记忆还能不能回来?江竹意还会不会伴着他这一生?金月在这一世里和他又有什么交集?小舅舅还会是那个妻管...
医者无不活命,剑出血洒长空。从来没想到,学习这么多年治病救人的同时,竟然也将传说中剑仙传承给修炼了,原本以为只是故事的一切,却在自己身上逐渐发生...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番茄的第十本小说。我叫孟川,今年十五岁,是东宁府镜湖道院的当代大师兄。...
他是龙族龙子,却蜕变天赋失败,自巅峰跌落。圣女未婚妻自斩身孕,杀他证道。家族视他为耻辱,将他逐出,从族谱除名。绝境中,他苏醒前世记忆,华夏龙魂激活,化身地狱邪龙,拥有吞噬天地异火的绝世天赋。炼丹火,天劫火,三昧真火,地狱火等,都是他口中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