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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衣服都脱了,让我好好欣赏下你们的刺青!”张超微笑着对四人道。
李感看张超那笑容,越发不安。
“三郎,那天我们庆祝宝琳乔迁之喜,一时喝多了几杯。”
“废话少说,你们自己脱还是我让人来给你们脱?”
衣服脱下,四人身上的刺青显露,刚刺的字,皮肤都还红肿着。不过字和图案倒是很清楚的,张超看到尉迟宝琳两条胳膊上刺的字,差点忍不住要笑。
看到最后,他也是无奈摇头。
“宝琳啊,你这样子,你爹知道吗?”张超问尉迟宝琳。
想半年多前,张超初次在河北见尉迟宝琳的时候,这孩子还挺老实单纯的。怎么跟着李感牛见虎他们才多久啊,居然已经都混成这样了。
玛德,还我爹是武神,军神是我哥。草!
你怎么不刺个我爸是李刚呢?
还有程处默,那个时候在灞上跟着自己身边的时候,多好一孩子啊。
玛德,现在居然在胳膊上刺上一句,生不怕张文远,死不畏阎罗王?这句话他该怎么理解?是把他当成阎罗王?
我把你当兄弟,你居然把我当阎罗王?程处默啊程处默,你太让我失望了。
牛见虎刺的那句诗,倒挺有气势也还挺文艺的,张超勉强能接受。可李感居然把他的头像都刺上身了,你这样会让人误会我们有基情啊。
“这个可以弄掉吗?”张超很和气的问道。
“弄不掉了,针刺的很深,又涂了墨。”
张超抓着程处默的胳膊左右看了看,还捏了捏,“直接拿刀子削掉外面这层皮,应当就行了吧?”
程处默脸色急变。
“三郎,这可使不得,削层皮,那不死也得废啊。”
“你怕什么,你这上面不是刺着生不怕张文远,死不畏阎罗王吗?”张超问。
“三郎,我们错了,都是喝醉了。”
张超转身回到坐位,一巴掌重重的拍在桌上,“胡闹,你们知不知道你们开的这个头有多恶劣?洮州城的这些少年个个刺青纹身,大冷天的,还故意露胳膊打赤膊的,这成什么样子?”
要不是知道那些跟风的脑残粉都是些府兵的子弟,而不是府兵,张超真的要好好收拾他们一顿。
军中重要的就是军纪,是严肃的作风,而不是弄的跟一群长安游侠儿一样的。
长安这种风气就很浓,但长安是长安,洮州是洮州。洮州这样的边州,不能有这种风气,更不能是由程处默他们带动这股风气。
他们可不是无所事事的公子哥,他们现在是洮州都督府下的车骑将军,一人管着个八百人的军府,守着一座军堡,管着一乡数十里地。
想想,历史上李世民的太子李承乾就没管教好,也成了中二少年,染上了非主流的病。好好的大唐太子不当,非要角色扮演突厥人,还给自己定了个目标,将来要做一个真正的突厥人。
这不有病是什么?
宫殿不住,要住帐篷,还要带着东宫护卫学习突厥人骑马奔驰,踩坏庄稼。结果作死作的最终把自己腿给摔断了,成了一个瘸腿太子,最终甚至太子也被废了。
这就是非主流的下场啊。
要是自己的儿子以后也这样,张超一巴掌直接给他拍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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