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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晓轻轻抚摸着那枚翡翠色的戒指,眼角有泪无声滑过。
几个月之前,在走私船上偶遇中年大叔的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会在接下来的短短时间里,经历过那么多匪夷所思的事情。
她最初的目的,只是想利用自己的一些知识,去尽可能地帮助那些困难的人。
只是她遇到了孔雀。
孔雀不是一个人的名字,而是一个称呼。
他是涨潮组织的首领,他是帝国反抗军六人委员会中的重要人物,在反抗军中拥有极高的威望,几乎是仅次于反抗军首领陈玄慈的二号人物。
如果不是他率领的涨潮组织暗中盯着帝国暗网的一举一动,窃听所有帝国机密行动的情报,恐怕在小行星带艰难生存的反抗军组织早就被消灭了。
事实上,除了反抗军之外,北三省的人都很尊重这个中年大叔。
哪怕他没有特别出色的个人武力,但是他那出色的人格魅力,足以影响到每一个和他近距离接触的人。
苏晓便是其中之一。
她还清晰的记得,那天晚上在走私船上,她偶然谈及自己有些幼稚有些迷茫的想法和未来的时候,那个男人微笑着问她:
“行医治病的确可以救很多人,但是很多东西是根深蒂固。”
“你想不想要救更多的人?”
那个时候,苏晓犹豫了一下,然后鬼使神差地点了点头。
他向她展示了孔雀的神奇之处。
然后他毫不保留地将自己反抗军首领的身份告诉了她。
这种魄力,的确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做到的。如果苏晓只是一个平常女子,那么孔雀恐怕早就被帝国军方抓捕到了。
然而苏晓不是。孔雀赌对了,或者说他看对了人。
她对孔雀口中的那个世界很感兴趣。
于是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她以弟子的身份跟随着中年大叔,游历了整个北三省以及小行星带。
她远远地看到过统治那里的官员白天贪污腐败、夜里醉生梦死,她也看到过那些瘦骨如柴的难民小孩无助的眼神,她和反抗军领袖见过面,得知了他那惊世骇俗的身份,她也在游历的过程中,渐渐明白了这个世界上,为什么会有反抗军和宇宙飞贼的存在。
原来北三省的小行星带不是天然形成的,原来有些事情,已经被历史的尘埃掩埋在了深处,很多真相永远看不见天日。
人们之所以会反抗,不是像帝国描述的那样“因为贪婪”,而是因为他们已经无路可走。
在某一个时间里,她忽然找到了自己生命的价值。
苏晓在前半生里,循规蹈矩,永远生活在别人画好的圈圈里,没有半分逾越。
一直到她遇到了罗南。她开始思考自由和尊重的意义。
这一次出走,走的距离之远,恐怕连罗南都没有预料到。
她很庆幸自己遇到了孔雀。
孔雀也很庆幸自己在生命的最后时刻,遇到了一个能够将孔雀精神传递下去的人。
“你是命中注定的孔雀。我在你身上看到了希望。”
这是他的原话。
所以他用尽生命最后的力量,将那枚价值连城的戒指传承了下去。
然后他用呆滞的目光,最后看了一眼浩瀚无垠的星空,生命气息断绝。
“晓大人,请节哀。”
身背长刀的男人沉声说:“孔雀大人的尸体我们没办法安葬了,虽然我知道这很难让人接受,但事实如此,向来大人如果还活着,也会让我们先行撤离的。我已经感应到,那群狗腿子已经不远了。”
苏晓默默将戒指戴在了自己的左手小拇指上,她的双眸里,闪过了一丝绿色。
下一秒,她挺起胸膛,面沉如水:
“从今往后,叫我孔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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