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种东西,镇上也收?”
王雁丝试探道。
“镇子上的富户看到会买,那些夫人小姐觉得这个对妇人身子好。
路上我们打过商量了,一半留给你,一半拿去换银。”
王雁丝欣慰不已:“孩子们长大,都懂孝敬娘了。”
几个小子全都一脸小骄傲的表情。
她算是明白了,目前这个家的情况来说,好东西是不可能全留自用的,但她可以争取自己去卖掉,那这中间卖多少钱,就全由她说了算。
“行,左右我没事,用了午食,我就带镇上去。”
没有人表示异议,王雁丝是家里的最高长辈,
银钱这些本来也是交由她管理的。
昨日下水被曼青的娘家嫂子吓喂狗了,今天还得再试试味。
做儿媳妇的早早就泡好了,婆婆交待不吃午食,她就等着明德他们到家再说,没想到两边刚好对上,也省了专门留饭。
应王雁丝的要求,现在是顿顿的白米饭了,找木料辛苦,猪肚已经炖了起来,满屋飘香,王曼青这儿媳妇上佳,家头细务,学什么都快,有模有样
。
“那我去炒菜。”
王曼青放下了手上的活儿。
这边大伙洗手拾掇,那边腊大肠已经下锅,大量干辣椒爆炒,加鼓酱,翻炒至辛味迸发,再下野葱,焦香干辣,下饭一流。
空气里的辛辣味让所有人都饥肠碌碌起来,疯狂咽口水。
摆饭速度比以往每一次都快。
王曼青端着最后炒的青菜上桌时,汤分好了,猪肚的蘸料也做好了,人人面前一碗大白米饭,只等嫂嫂上桌。
“开饭。”
王雁丝见她坐定,起筷先试了一口爆炒干腊大肠,满意道:“就是这个味,太香了。”
连她都说香,众人也迫不及待的各夹了一筷子放进嘴里,瞬间,味蕾爆发了前所未有的新鲜体验,干糯,胡辣,有嚼劲,齿峡生香。
真的太好吃了!
“这比鸡肉还好吃。”
明礼眯着眼睛,一副沉醉其中的样子。
“娘,这个是真的好吃,一个没人愿意花钱的东西,真的没想到能做到这个程度,连鸡肉都能比下去。”
明德由衷赞道:“这下好了,咱们腊了这么多,可以过一个油水足足的年。”
“幸好它是臭臭的,”
明义皱着鼻子说:“不然,这么好的东西都轮不到咱们。”
“就是就是,让咱家捡了大便宜。”
一家子说说笑笑,又是心满意足的一餐。
饭后,她找来菜刀,把蜂蜜切下一半包好,要拿去卖。
另一半切成小块,专门腾了个瓦罐子装好,做了密封,“要吃的时候,每次挖一勺,冲米汤喝,这东西可营养了,不止我,你们全部都喝起来。”
明德本要推辞的,明智及时拉了他一把,恰好王雁丝瞪过来,他只好把话咽回喉咙。
等娘一出门,他就埋怨起明智:“你刚才怎么拉我?就这么点好东西,娘喝就行了,我们都喝,够几天的?”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由终点回到原点,洪涛又回到了他第一次重生前的时代,不过失去了三次重生穿越的所有记忆。假如没有重生过,没有记忆的金手指,他会是一个什么样子呢?在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高潮期,他是屹立在潮头的弄潮儿?还是被浪潮拍碎的浪花?他的记忆还能不能回来?江竹意还会不会伴着他这一生?金月在这一世里和他又有什么交集?小舅舅还会是那个妻管...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她本是实力强悍,医术超群的世家家主。 一朝穿越成将军府的废柴嫡小姐,成为第一位被退婚的太子妃,人人嘲讽! 选秀宴上,她被赐嫁给鼎鼎有名的残废王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