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亚拉索是一座山。
看见这一堆黄金的时候,安娜就想到了这词。
明明它不是很高,可就是让人有一种仰望它的感觉,站在它的面前,就会让人觉得自己十分的渺小。
财富,就是力量!
此时此刻安娜对这句话深信不疑。
她慢慢的走到了黄金堆边上,抚摸着其中一块金砖。
金砖的表面不光滑,也不像是商店中出售的那些小金条,小金砖那样有什么花纹,或者轧光抛光之类的。
这些金砖的横切面呈梯形,表面没有经过特意的处理,可依旧散发着金灿灿的光芒。
手指轻抚着金砖,不需要把它拿起来,就能够感受到它的厚重。
那是一种很难描述的感觉,就像在触摸另外一层冰冷的皮肤——但你不会因此而畏惧它,反而会很喜欢这种触感。
并且与之而来的,还有一种心安。
神奇的力量,或许这就是为什么“神明”钟爱黄金的原因之一。
在某个小部族的神话故事中,有那么一条关于黄金由来的叙述。
他们认为黄金本来是人类身体的一部分,也代表了更高级的特性,但随着人类的退化,这些姑且称作为“神性”的东西从人类的身体中排出,最后在大自然里结成了黄金。
如果有一天人们能重新把黄金纳入身体,纳入血液,让身上流淌着金色的血液时,人类将重新成为神明!
科学界把这个发现看作是“邪说”和“神话故事”,这本书的后半部分因为某些狂信徒的原因被焚毁了。
这些狂信徒认为这本手札和里面的那些怪谈都是典型的邪典,是对天主的亵渎,他们冲击了科考队并且纵火,最后只抢救回半本手札。
剩下的一半已经无法修复,成为了焦灰。
最可惜的是,被焚烧的那一部分中,就存在着一种方法,让人类可以把黄金容纳进自己的身体里。
当然这些只是一些不那么靠谱的说法,但人类对于黄金的亲近,对于黄金的触感,都和其他金属不太一样。
有比黄金更贵重的金属,可就首饰等方面来说,人们唯独钟情于黄金,或许真的就像是那个手札里说的,人和黄金,本来就为一体。
“喜欢吗?”,林奇看见了安娜的动作,笑着问了一句。
安娜点了点头,眼神里有了一些期待的光泽,虽然她买得起这个,可女孩子,总是喜欢惊喜的。
林奇点了点头,“我也喜欢!”
“没……了?”,安娜有些难以置信,她以为林奇会送她一块。
其实这块金砖并不算太贵,它是标准的六十磅金砖,也就是九百六十盎司,大约三万六千块钱。
这点钱……不算什么。
当然,这是在安娜的眼中,以联邦中产阶级的平均收入一千二百块钱作为计算,那么一个中产阶级的联邦公民要三年不吃不喝,才能买得起这个东西。
言安希醉酒后睡了一个男人,留下一百零二块钱,然后逃之夭夭。什么?这个男人,竟然是她未婚夫的大哥?一场豪赌,她被作为赌注,未婚夫将她拱手输给大哥。慕迟曜是这...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浩瀚的宇宙中,一片星系的生灭,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仰望星空,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家国,文明火光,地球,都不过是深空中的一粒尘埃。星空一瞬,人间千年。虫鸣一世不过秋,你我一样在争渡。深空尽头到底有什么?书友群见书友圈置顶帖。...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番茄的第十本小说。我叫孟川,今年十五岁,是东宁府镜湖道院的当代大师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