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从雾岭寨赶去响水坪,若是腿着过去,估计最少得八九个小时。
好在,寨中还养了不少黑色毛发的矮马,又叫“叫叽马”,这是一种和滇马,蜀马并称的西南马种。
别看叫鸡马矮小,和内地的骡子差不多,但正因如此,才能在山林之间,更自由的穿行。
而且,这种马毛发细密油亮,能抵御山区的潮湿气候,骨骼结实,肌肉发达,四肢短粗但爆发力强,蹄质坚硬耐磨,无需额外钉掌即可适应岩石密布的地形。
加上耳朵短小直立,鼻孔宽大,呼吸效率高,即使在高海拔山路也能保持稳定气息,最主要的是好养活,不用那么多的谷子喂养。
这十几匹叫鸡马,算是雾岭寨的重资产,平日根本舍得用,哪怕雾云七带人出去打猎,都不能随便骑,今日正好派上了用场。
雾岭寨有青壮超过百人,但雾云七已经带走了十几个人,加上寨子这边也要留下至少20人值守,所以最多出动六十人。
所以雾寨主将队伍支援的队伍分成了两部分,一部分由神女,马虎等人带领,骑马快速支援。
剩下的五十人,则是装备了长枪,长矛,短弓,土炮,抗日时期的手榴弹,由他带领跟在后面,压阵过去。
马虎一看,后面支援的人虽然人多势众,但手上的武器太垃圾了,估计加起来还不如他们火力猛,也就壮壮声势。
进山一共带了四把武器,虽然子弹用了不少,但还有200多发备弹,他加上林小风,还有阿朵和神女一人一把。
“寨主,我们先过去支援云七,你这边带人抓紧跟上。”
神女本就个子高挑,骑的叫鸡马也浑身漆黑,很是不凡,再背上一把带刺刀的56冲,还真有几分英姿飒爽的女侠味道。
“林先生,咱们走吧,靠你了。”
“神女放心,我肯定以理服人,叫那帮牛角寨的混蛋,知道什么叫先来后到。”
“若是他们不服,以我的枪法,加上我妹夫的身手,也能教他们好好做人。”
林小风拍了拍胸脯,直接打马跟上。
马虎看的一阵无语,说好的帮忙,怎么就变成了靠林小风了。。。。。。。
他倒要看看,林小风怎么圆他吹过的牛逼。
一行十来个人,骑着叫鸡马,很快就出了雾岭寨,向着响水坪的方向直奔而去,速度是之前步行的数倍。
只用了一个多小时,就赶了三十多里的山路。
不过,这也算是急行军了,哪怕以叫鸡马的耐用属性,也只能连续奔跑一个多小时。
马虎这边,其实早在路上的时候,就派出了自己的空军小白,返回了响水坪观察情况。
作为海东青,在天空中的巡航速度高达80km每小时,若是短距冲刺更是能飙到100多迈。。。。。。。。
所以马虎对那边的情况,早就心中有数了,牛角寨距离响水坪的距离,其实比雾岭寨还要远不少,所以他们派过来的人也不是很多,看着只有三十多人。
领头的除了一个壮年男子,还有一个穿着黑袍的老太婆,应该是牛角寨的神婆。
他曾是圣殿国王,四大洲只手遮天,却因心爱女人的背叛,险些命丧黄泉。为复仇,他踏上回归路。在酒吧昏暗的角落,有佳人绝色,一个精彩纷呈的故事,就此展开...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浩瀚的宇宙中,一片星系的生灭,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仰望星空,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家国,文明火光,地球,都不过是深空中的一粒尘埃。星空一瞬,人间千年。虫鸣一世不过秋,你我一样在争渡。深空尽头到底有什么?书友群见书友圈置顶帖。...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这个天下大大小小数百国,说到陆地武功宁国近乎无敌,有四疆四库的虎狼横扫六合,陆地延伸到哪儿,宁军就能把战旗插到哪儿,可是海疆之外虎狼不及之处总有些人不服气,于是就有了那少年带刀扬戟,一苇渡江。...
一觉醒来,世界大变。熟悉的高中传授的是魔法,告诉大家要成为一名出色的魔法师。居住的都市之外游荡着袭击人类的魔物妖兽,虎视眈眈。崇尚科学的世界变成了崇尚魔法,偏偏有着一样以学渣看待自己的老师,一样目光异样的同学,一样社会底层挣扎的爸爸,一样纯美却不能走路的非血缘妹妹不过,莫凡发现绝大多数人都只能够主修一系魔法,自己却是全系全能法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