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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首先反应就是被人跟踪了。老外很犀利的带着我从后窗翻出去,连夜赶路逃窜。整整30多个小时没吃一点东西,没喝一口水。就这样莫名其妙的跟老外向南跑了20多公里的山路。天亮的时候,我实在跑不动了。倒在地上,动也不动。老外回过头先是激情的用英语对我吼了几句。见我没理他,才反应过来,走到我身边坐下,用四川话跟我交流。
原来昨天的整个行动,他一直跟在我们后面观察。跟我一样,发现中了埋伏之后,也不敢动,到了晚上看到我被抓捕之后,以为我也死定了。我没告诉他我认识那人,只是乘机偷偷逃脱了。他虽然想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但是不重要了,能从那伙人手中逃脱,也不是平凡之辈。
最后他讲了冒险进屋带我走的原因。首先夸奖我身手不错,能活着就是真本事。然后他就自我介绍了一下,他叫史密斯,美国人,海军陆战队退役队员,上尉退役。也是为了钱来到这里,来这里5年多了。最近国际禁毒组织,包括美国在内,给果敢施加压力,要销毁鸦片种植。这无疑断了当地人的生活来源。史密斯帮个别家族跟各国政府对着干,以后回美国也不会有好日子,所以不能暴露自己的行踪。他看我身手不错,愿不愿意做他的搭档,去其他地方挣钱。我不知道他的话里有几句真话,几句假话。但是这个人除了训练,平时还是为人不错,挺幽默的。我也没多想,只说了一句,“只要不送死就行。”
史密斯又对我说了他的计划,他有个妹妹是记者,最近在中东国家做采访,那边局势不是很好,一直想让他帮她找个保镖,问我有没有兴趣跟他一起,1个礼拜300美金的报酬。我听了钱就来精神,按当时的算法,1个月的收入换成人民币上万!再按当时中国的房价,奋斗1年,回国在城里买套好房子不是梦想!1分钟的思想斗争完毕,我答应了史密斯的邀请。
一路上我们扮成观光客,史密斯约莫35岁左右,不但一口流利的美国英语,中国话,还熟悉很多国家语言,包括俄罗斯语和日语也会日常口语。我在想,是不是每个美军的陆战队员都这么高的文化。他笑着解释,他的父亲是一位外语教授,精通很多国家语言,他妹妹继承了父亲的优秀基因,成了一名出色的战地记者。而自己在陆战队升职快也是因为自己的外语有优势。
我们到了缅甸南部的仰光,史密斯熟练的从当地弄了2本护照。从仰光出发,乘海轮进入孟加拉湾,中途不知道在哪个国家停靠了一下,就驶入了美丽的□□海。
先不说我是第一次看见大海的那种兴奋,光是听到史密斯介绍□□海的传说,我就想起了小时候看的一千零一夜。那一刻,我有点激情和热血澎湃,感觉自己能来到小时候梦想的地方,之前的种种辛苦和危险都不算什么了。可惜语言不通,不能跟船上的其他人沟通,一有空我就请教史密斯英语和□□语。英语还好点,毕竟读书的时候有基础,这个□□语就让我头痛了,据说□□世界的方言很多,而“标准”□□语则是以□□教经典《古兰经》为准。《古兰经》我在武侠小说里看过,真实是什么东西我不太清楚,不过史密斯特别提醒了我,在□□国家宗教礼俗很多,要小心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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