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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这座古老的城市还有另外一个别称——欲。望之都。
秦凡依稀记得,第一次来这座城市的时候,听到过一句流传很广泛的话:想要在墨德里斯生存,你可以没有钱,也可以没有任何身份和背景靠山,但一定不能没有实力。
在这里,力量决定一切,你只要拳头够大,实力够强,便能得到你想要的一切,包括女人、财富、权势、地位!
反之,如果你没有实力,那么只能沦为奴隶,被人踩在脚下苟且偷生!
收起心思,秦凡就走进了熟悉而又陌生的古旧城市大门。
结果如预料之中的,被一群光着膀子、身材彪悍魁梧的壮汉拦住,其中一人拿出一把染血的砍刀,叼着半截雪茄上下打量着秦凡,嘴角撕开一道残忍的弧度,狞笑道:“小子,长得挺嫩啊,华国来的吧?”
秦凡看了他一眼,垂目道:“让开。”
“沃特法克?(你他玛说什么?)”
那魁梧壮汉一瞪眼,怒极而笑道:“小子,你他玛知道老子是谁,这里是什么地方吗?你……”
他话还没说完。
就看见秦凡陡然眼神一冷,闪电般拔出龙鳞,随手一挥。
“刺啦!”
那魁梧壮汉的死死瞪着眼,脖子处出现一道巨大的血口,他拼命的捂住伤口,却止不住鲜血喷涌,身体摇摇晃晃的向后倒去,身体颤抖了几下,便没了动作。
“嘶——”
四周其余光着膀子的壮汉看见这一幕,个个都止不住的倒吸冷气,纷纷惊恐的向后倒退,猛地跪在地上,颤声道:“大人饶命,大人饶命!”
秦凡一脸厌恶的怒斥道:“滚!”
那些壮汉身体一颤,甚至连同伴的尸体都不顾,连滚带爬的逃跑了。
见此一幕,四周路过的一些路人,仅仅是向秦凡投去了惊讶的目光,却没有任何的尖叫或是恐惧等别的反应。
这里是南非,是墨德里斯,是世界闻名的罪恶之都,死个人那简直就是吃饭拉屎一样正常,谁会在意?
而秦凡正是清楚这一点,所以才会毫不犹豫的出手干掉那个不长眼的壮汉,以他对这座城市的了解,如果刚才自己不表现出一点实力的话,只怕会被吃的脸骨头也不剩!
而这时,四周不少路过的女人在见到秦凡方才杀人不眨眼的冷酷手段后,个个眼睛大亮,仿佛是见到了什么不得了的宝贝一般,竟然有不少女人围了上去,不是摆手弄姿就是暗送秋波,甚至有几个更大胆的还故意拉下内衣,露出里面诱人的春光。
秦凡皱眉看着她们,暗暗摇头轻叹。
以他对墨德里斯的了解,在这座城市生活的女人无非只有两种,第一种是自身实力强大的类型,第二种便是此刻围在身边的这种,她们没有任何力量和实力,注定只能沦为奴隶和玩物,如果不寻找强大的男人来依靠,等待她们的将会是地狱般的黑暗生活。
“可惜我不是圣人,更不是什么英雄,你们就算脱光了,我也救不了你们!”
秦凡垂目轻叹,看都不看那些女人一眼,推开她们,大步流星的往城内走去,只剩下那群无依无靠的女人黯然失色,眼中尽是绝望和麻木……
作者微笑的苦瓜说:第四更!下面还有一更或者两更,可能会迟一点,不想等更的读者老爷们可以明天再看。另,可能有读者老爷会觉得主角太种马、太冷酷,这里我解释一下。兵王始终是小说,我也看过很多兵王类的小说主角,但大多性格都一样,都是那种耍流氓和女人各种暧昧来博取眼球的,当然,我不是说那些兵王文写的不好,也没有看不起的意思,只是个人觉得不太喜欢这种人设。秦凡的人设,我很早之前就已经交代过,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一生行事,不求十全十美,只求无愧于心!我心中的兵王,应该是潇洒、是不羁、是桀骜、是铁血,而并非一味的耍流氓和无脑泡妞装比!我有一个梦想!我想写出一本不太一样的兵王文,我想写出一个与其他兵王文不同的主角,秦凡虽然是虚构的小说人物,但他在我心中,就是那个潇洒不羁,桀骜狂野的兵王,这一点,不会因任何原因而改变!我不奢求每个读者老爷都喜欢秦凡这样的人设,但我希望能够通过兵王和秦凡,来带给大家不一样的兵王剧情和体验!最后,感谢每一位支持的读者老爷,谢谢你们的支持和阅读,我会努力写出更好的剧情来回馈你们的支持和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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