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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城西北二十七八里地外,三匹健马正在飞驰。
就在这时,地上忽然翻起一根绊马索,“嘭”地一声拉直了。
三匹快马避让不及,纷纷跌倒,马上的三名留着金钱鼠辫的鞑子也跟着滚落到地上。
“杀!”
伴随着一阵大吼,只见道两边冲出来二三十衣着破烂、凶神恶煞的人。这些人二话不说提着刀就冲这三人杀去。
那三人的反应也不慢,立即抽出腰刀,与这些人激战起来。
对方二三十人中,有一人生的十分高大,虎背熊腰,更有一身蛮力。他使的是一口关公大刀,舞起来虎虎生风,一刀下去似有千钧之力,让人手臂酸麻。
三人虽拼命抵抗,但无奈寡不敌众,很快就被全歼了。
一个一脸麻子的瘦子对那虎背熊腰之人说道,“大哥,你说这鞑子为啥要留个老鼠尾巴一样的辫子?一点都不好看。”
虎背熊腰之人说道,“老子怎么知道?或者鞑子的头发少吧,总之这是鞑子就行了。”
瘦子嘿嘿一笑,“对对!咱们杀了鞑子,就等于纳了投名状了,这下姓秦的那小子总不会剿我们金凤寨了吧?”
原来,这伙人是盘踞在这里的山贼。虎背熊腰之人叫金大,天生一副蛮力,后来经过一个师傅指点,竟也练出了一身好本领,很快就统一了这一带的山贼强盗,现在手下有五六百人了,官军剿了他好几次都没剿掉。
不过,金大是个聪明人。他觉得当山贼是当不长的,尤其是当听说秦书淮的大军来到蓟镇后,更觉得自己这个山贼是当不长了。秦侯爷那是什么人?那是武曲星下凡!虽然他来这是打鞑子的,但是打完鞑子呢?他还不顺手剿了自己的金凤寨?要知道他在三边干的就是剿匪的活儿,连魔教都没能干过他!
所以他决定提早去投靠秦书淮。但是两手空空的去肯定不行,于是就决定杀几个鞑子做投名状,献给秦书淮。
他早听说了,秦侯爷可是最讲民族大义的,自己的金凤寨如果杀鞑子有功,再诚心诚意地去投靠,他至少不会杀了大伙儿。
作为一个老山贼,他的脑袋极其活络,知道自己与鞑子硬拼是不行的,但是鞑子在三屯营和迁安之间都有驻兵,他们要不要联系?要联系就得派马哨,马哨通常也就两三人同行,这他们就可以打了!
于是,金大就带着弟兄们在三屯营和迁安之间的几条路都设下了埋伏,没想到今天刚出门不久就收获了三个。
金大心情不错,不过还是拍了下瘦子的脑袋,板起脸骂道,“什么那小子那小子的,那叫侯爷,秦侯爷!咱们大明的顶梁柱,以后再这么喊割了你舌头!”
瘦子呵呵一笑,“记住了,记住了。”
“搜搜看,这三人身上都有啥。”金大说道。
几个山贼仔仔细细地搜了一遍,除了几两碎银子,还发现了一封书信。
金大看了看自己身边的这群弟兄。
嗯……一群山货,没一个识字的。
不过想必是迁安发出去的情报。不管了,派个弟兄先给侯爷送去,算是去打个照面儿了。
想到这里,他又说道,“赶紧把人和马挪挪,怕不是还有几波鞑子马哨要来,咱继续给侯爷守着。”
……
务达海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马哨没被明军截住,却竟然被一群山贼给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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