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方宇慢了半拍,掌柜的都说完好一会儿了,他才道:“好看。”
这个时候一个女声响起,“放下那只簪子,她是本小姐的。”
几人循声看去只见贾凤走了进来,后面还跟着两个丫鬟。刚才说话的就是贾凤。
话说贾凤很早就看上这支簪子了,奈何这支簪子太贵,她一直舍不得买。也买不起。今日好不容易从自己的母亲那里要来了钱,打算买下,却发现有人把簪子戴在了头上。
贾凤见到李思雨时明显有些吃惊,“怎么是你?”
李思雨有些意外,貌似自己的姐姐也看上这支簪子了,她在想是不是应该让给她?她笑道:“贾小姐,我们又见面了。”
她的笑容亲切美丽,贾凤不得不承认她很好看。尤其是她头上的玛瑙簪子将她衬托得越发的美丽动人。
贾凤道:“是呀,又见面了。”
不过她并不想见到她。
“你头上拿支簪子是本小姐先看上的,把她给我。”
原本李思雨是有心想让的。毕竟贾凤是原主的姐姐,她还是要给她些面子的。只是贾凤说话实在是太不客气,她的不客气让李思雨决定不把簪子让给她。
李思雨道:“买东西是要分先来后到的,不过。你只是先看上可不行,得先付了钱才行。若是你已经付了钱了,我可以把它让给你。若是还没付钱,这簪子就是我的了。”
贾凤道:“你的?你买得起吗?”她的语气中带着嘲讽之意。
李思雨道:“很多东西不一定要用买才能得到的。或许我买不起它,但是它现在已经是我的了。不信的话你可以问问掌柜的。”
贾凤皱了皱眉,看向了掌柜。掌柜道:“这支簪子的确已经是这位姑娘的了。”虽然他觉得自己的大老板很败家。但是,这姑娘戴着这簪子真的很好看。好的首饰就应该为它找个合适的主人。这样才不会让明珠蒙尘。况且,若是这位女子能够成为老板娘的话,那大老板的这个行为就不算败家。
贾凤道:“她付钱了?她买得起?”一连两个问题都是用咄咄逼人的语气问出来的。
李思雨道:“贾小姐,刚才就跟你说了,有些东西不一定要用买才能得到。比如这支簪子,它可是别人送给我的哦!”
贾凤道:“送?谁会送你这么贵重的簪子!”她从进店开始就只注意到李思雨,忽略了他身边的方宇。此时才猛然发现方宇在这里。
她微微愣了一下,随即明白这簪子定是方宇送给她的。她心中很是嫉妒。为什么总有人送她东西?先是太子,现在又是方宇。
她只是一个出生卑微的平民,凭什么有这么多人对她好?
太子送李思雨金钗之事本就让她对李思雨怀恨在心,如今李思雨又抢了她的玛瑙簪子,她对她的恨意就更浓烈了。
是的,那是她的玛瑙簪子。是她一早就看上的。(未完待续。)
ps: 今天是五点多爬起来写的。不容易呀,我居然起得来。
千万年前,李七夜栽下一株翠竹。八百万年前,李七夜养了一条鲤鱼。五百万年前,李七夜收养一个小女孩。今天,李七夜一觉醒来,翠竹修练成神灵,鲤鱼化作金龙,小女孩成为九界女帝。这是一个养成的故事,一个不死的人族小子养成了妖神养成了仙兽养成了女帝的故事。...
云想想上辈子是个风风光光的大明星。这辈子她想要做个兢兢业业的好演员。爱惜羽毛,宁缺毋滥,不靠粉丝数量说话,作品才是底气。脚踏实地的靠自己一步步迈向王座,却一个不小心与那位世界级大佬产生纠葛。从此以后大佬会悄悄在微博上关注她,会以送她高科技保护物品为由,制作一个只有无名指能够戴上的戒指套路她,会美其名曰他们家族以让恩人涉险为耻辱而监视她!直到她被他箍在怀里你现在太危险,只有做我的太太才能安全。云想想...
由终点回到原点,洪涛又回到了他第一次重生前的时代,不过失去了三次重生穿越的所有记忆。假如没有重生过,没有记忆的金手指,他会是一个什么样子呢?在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高潮期,他是屹立在潮头的弄潮儿?还是被浪潮拍碎的浪花?他的记忆还能不能回来?江竹意还会不会伴着他这一生?金月在这一世里和他又有什么交集?小舅舅还会是那个妻管...
心潮澎湃,无限幻想,迎风挥击千层浪,少年不败热血!...
她不过是相个亲,结果直接却被抗去了民政局。她还不想结婚喂!权少,可不可以离婚啊!离婚?可以,先怀个孩子再说。...
陆家有两个女儿,小女儿是天上的月亮,大女儿是阴沟里的死狗。陆妈你长得不如你妹妹,脑子不如你妹妹,身材不如你妹妹,运气不如你妹妹,你有什么资格过得好,有什么资格幸福?陆微言姐姐,你的钱是我的房子是我的,你男朋友也是我的。你就安心地当又穷又没人要的老处女吧。陆一语凭什么?我也肤白貌美大长腿好么?分分钟能找个男人嫁了。陆一语的男友被她亲妹妹抢了,她的建筑设计图被她妈妈转手卖了。就在她因偷卖设计图面临坐牢时,一个她从未敢肖想且权势涛天男人出现了。霍予沉看了看手表,还有半个小时民政局关门,你知道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