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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有了这种药,她们就可以避免受孕又不必太长时间地将男人拒之门外。
所以,这种生意更加好做,而且价格绝对不低。
文松之虽然不屑于用,可他却打听得门清。
所以,文松之听见沈明珠自我介绍是回春坊的,才差点惊掉了下巴。
萧闲好整以暇地看着他们,他根本不必担心沈明珠会被人欺负,除非是那些不讲事理上来就打打杀杀的武林高手,要想占沈明珠的便宜,只怕没有人能做到。
文松之是小霸王,行事不按常理,这点跟沈明珠也很像。
但是文松之则更偏向霸道,从来都是靠拳头讲道理,而沈明珠则是靠脑子。
在文松之面前,相府不算什么,回春坊的老板才厉害呢。
萧闲意料之内的,沈明珠肯定会镇住文松之,说不定还会成为小霸王第二个佩服的人呢。
“沈,沈老板,你,你好,久仰大名!”文松之是真的佩服得五体投地,比当日被萧闲打败还要恭敬,深深地长揖到底。
不但如此,他说话都有点打结,瞬间从一个小霸王变成了乖宝宝。
他这一出逗得萧闲那张冷清的脸都笑容灿烂起来。
才聊了几句,沈明萱那个不开眼的就来捣乱,文松之原本想让暗卫将她扔出去的,不过沈明珠说她有安排,让他们只管让她进来就好。
所以才有了刚才的那一幕。
“沈老板,你干嘛那么惯着那个庶妹,不过是一个庶妹,还不是捏只蚂蚁那样么。”
文松之不屑一顾,从前他家里那些庶兄庶弟们也对付他,他傻乎乎的不自知。
后来知道了,直接每人赏他们一顿鼻青脸肿外加拳打脚踢,他们一个个都乖乖地再也不敢招惹他。
像沈明萱这种没脑子的女人更好办,直接弄几个流氓吓唬吓唬她,看她还敢不敢再私自上街。
哼,一个名门闺秀,没有长辈陪同就敢在街上游荡,被流氓混混调戏了,闺誉扫地那也是他自找的。
她以为她是沈老板那样的奇女子呢,沈老板自己上街那就是做正事的,也是应该的。
沈明珠却笑吟吟地道:“要打倒一个敌人,若是能一次打死,自然是好的。若是一次打不死,那就要多次,可就算多次,也不可能做无谓的动作,每一次都要有一次的效果才行。一次次的积累,到了最后一次,就要一击而中,让她永世不得翻身才好呢。对于沈家人,我是不会借助外面的力量来对付他们的,我要用自己的力量,让他们输得心服口服。”
沈明萱这样的人,根本不需要别人帮忙,她就不配做自己的对手,像文松之说的那样,要对付沈明萱,不需要费脑子。
只是她也不想在外面,毕竟自己也没有遵守府里的规矩,也不会用这种狗屁规矩来对付沈明萱的。
萧闲突然凝住她,问道:“那你中秋节那天,是如何的阶段呢?”
文松之好奇地看着他们,“什么好事儿我也听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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