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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加激烈的马蹄旋风袭来,空中却是被撞得腾起的人影。
短促而猛烈,敌骑一个突击之后,又平平在阵前掠过,肆无忌惮地跑开,在远方兜了个圈子,再次整队,准备第三次冲锋。
依旧是重大的牺牲,所有人都张大嘴,胸膛剧烈起伏。
大雪在狂风中飞舞、回旋,扑头盖脸,大旗猎猎招展,视线一片混沌。
几百条汉子的头上身上都已经白了,就连头发和胡须上也结了霜。
建炎三年隆冬的江南,竟是如此的冷。
“各部,收缩,重新整队!”王慎冰冷的声音再次响起:“岳云。”
“末将在!”
“可会骑马冲阵?”
“末将会。”
“好,我军有六匹战马,你我,再来四人。”
杜束惊得叫起来:“道思,你要做什么?”
王慎喝道:“来而不往非礼也,要破骑兵,最好的办法是以骑破骑。谁还可以,过来!”
“我会!”谷烈大声应道。
“我会!”又有三人走了过来,都是军中的军官。
“好,把你们的指挥权交给副手,嘿嘿,等下咱们去会会名震天下的女真拐子马!”王慎大声喝道:“陆灿,你留在中军指挥,等下待我搅乱敌阵,就全军压上。直娘贼,老子不能再这么被动挨打了。要反击,不惜一切代价反击。”
“是!”不等陆灿回答,所有的士卒都同声大吼。
骑兵之所以成为步兵的噩梦,除了强大的冲击力外,更可怕的是他的高速机动。乘上快马,骑兵可以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合适的机会选择进攻,可说是占尽了天时、地利。就算战斗不顺,也能呼啸一时脱离战斗,根本不给你缠斗苦战的机会。
要赢得这场胜利,要想歼灭敌人,就得让他们慢下来,拖住他们,缠住他们。只有大家裹在一起,才算是一场公平的较量,才能为自己为泗州军赢得一线生机。
否则,再这么憋屈地打下去,泗州军迟早会被他们消耗干净。
拐子马,果然是这个时代最强的骑兵之一啊!无论是士兵的骑术还是战法,都令人可净可畏。
也只有主动出击,才能让泗州军倒下的勇士不会白白牺牲。
六骑无声地从阵后脱出来,跑到后面三百步地地方,暗暗蓄力。
包括王慎在内,大家都是一脸的严肃。只岳云从怀里掏出几片肉干放在嘴里大口大口地嚼着,用酒帮助下咽。从昨天晚上到现在,大伙儿都粒米未进,体力到了崩溃的边沿。
这个小孩子,第一次上战场,从头到尾都是一脸的平静,内心强大到吓人。
风在咆哮,前方,女真的马蹄轰鸣。
小小六骑在风雪中,在广阔的原野中显得是如此渺小,也很容易就被女真人忽略了。
而这正是王慎等待的时机。
“出发!”低喝一声,王慎一马当先冲了出去。
身边,岳云、谷烈等五骑将他团团护在垓心,同样低头疾驰。
他们六人在泗州军布下的步兵方阵后面绕了一个大圈,绕到女真人的后面,顺势进入。
眼皮已经冻住了,冷得发痒,雪不住打在面上,但王慎还是竭力地大睁着眼睛。
一个女真骑感觉到身后有冷风袭来,猛然转头。
还没等岳云谷烈等人动手。王慎新换上的那把两米长,二指宽,十斤重的长柄环首钢刀已然砍出。
马上作战,这种环首刀可比厚重的掉刀好用多了。
锋利的刀刃麻利地割开咽喉,让敌人惊骇的叫声戛然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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