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楚天秀和众举子们聚宴一番,得了殿试头名,难免高兴多喝了些酒。
这酒颇为淡,跟啤酒强不了多少,他喝了一壶酒方才大醉。
众举子们尽兴,各自告辞散去。
被祖儿背着回到平王府虞园,他醉意酣然,直接躺平了。
祖儿却兴冲冲的找到郡主,“郡主,姑爷写了一首新词,叫《寻寻觅觅》,实在是太好听了。”
“我已听狄儿说了,写了几遍,甚为顺手。”
李虞一笑,放下手中的笔。
书桌上叠了好几张写满了这首词的纸张,上面全是娟秀的笔记。
这首词,小昏侯是写来讽刺鸿门客栈的。
但是她听着,却感觉仿佛是写出了自己的心思一般。
这首昏侯新词如今被城里的众举子、儒生们广为传颂,已经传遍了金陵城。
早就传到了许多大户人家的小姐们耳中,甚为喜爱。
小姐姐们对这新词的喜爱,甚至还要胜过那些读书人。
这也不奇怪。
诗以言志,词以咏情。
大多数的诗不是太适合女子读,过目即忘。
但是这首词的婉约凄美,却轻易的打动无数千金小姐的芳心,甚至潸然泪下。
“守着窗儿,独自怎生得黑!”
“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
每到傍晚时分,她们的心思便宛若这首词一般,细腻而敏感。稍加吟读,简直就是在写自己的心思啊!
李虞自不例外,一听这首昏侯新词,便满心欢喜,无比的喜爱。
这首词的前半阙,“三杯两盏淡酒,怎敌他、晚来风急!”虽是骂鸿门客栈,但更是小昏侯写自己入赘的心情。
后半阙,“满地黄花堆积,憔悴损,如今有谁堪摘?”
这是小昏侯在对她暗示什么?
啐!
李虞面色微红。
。。。
楚天秀醉酒酣睡,到了傍晚时分,这才在书房里悠悠醒来。
一位太监早已经在平王府等候多时了,等着宣见小昏侯。
楚天秀立刻去见这位太监。
太监说,奉皇上之命,送来一道丞相府的丹阳县令委任文书、两套冬夏县令官服,只过完大年,出了元宵节庆,便可走马上任。
这位太监还带来了皇帝的口信,委婉的说道,这丹阳县虽是小穷县,人口仅三千户,但好在依然是天子脚下,离金陵城非常近。
小侯爷在丹阳县里待的不顺心,可以时常回金陵城住,还是挺不错的。
总之,皇上也好、丞相府也罢,对他这位县令的期待和要求都不高。
政绩什么的,最好不要有。
千万别学纣王一般顽劣无道,大兴土木,把县里的几千户百姓给逼得造反。
毕竟按照小昏侯以前把金陵府闹的鸡飞狗跳的经历来看,他折腾人的本事是极强大的。
天子脚下的金陵府尚且如此,更别说离了上百里的丹阳县了。
最好是无为而治。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天生废武脉,十年傻子名,古老石碑,祖祠石棺。一个从边陲小城走出的少年,从修炼古老石碑内的神秘一式开始,一路高歌狂飙,打造一片属于自己的天下,挺身问剑,这一生,不弯腰!激情,热血,红颜,腹黑,扮猪吃老虎,一个都不会少,禹枫出品,速度保证。...
陆原语录作为一个超级富二代装穷是一种什么体验?别拦着我,没有人比我更有资格回答这个问题!...
王猛,特种兵,代号暴王。此人凶残暴虐,狂猛无敌,乃兵之大凶!凶兵突然回归都市,策马江湖,再搅风云大佬们顿足捶胸放虎归山,控制不住了群号450242488狂兵部落...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