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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澍神色冷峻、面无表情接过水。
喝了。
地板上,那两人的身影被拉的很长。
许芬曾说过:和叶澍谈恋爱是件很累的事,无论他的性格还是长相,你既然选择了,就要坚持下去,也许很幸福也许很痛苦,也许两者参半。
从没有一刻比此时更要深刻的体会许芬的话。
他喝水时很性感,喉结轻轻蠕动着,动作也不夸张,优雅而低调。她更知道他认真打球的样子更帅,和队友没有过多的交流,输了球也不着急,不像姜顺雨一场球下来,妥妥的一套表情包。
叶涵没了耐心,转身时看到姜顺雨,他正小跑过来,看到叶涵招呼了声:“不是来找阿少的吗?怎么不进去?”
叶涵摇摇头,瞳孔比水墨还淡,带着水光:“我还有事。”
姜顺雨不解,回回遇到叶涵,哪次她不是神采飞扬,遇到叶澍时,更像是枚彩色的太阳,叽叽喳喳精力充沛。
“阿少,涵姐刚找你了?”他走进来问。
叶澍:“阿涵来了?”
得!就是没找。
“你们不是吵架了吧?她看起来不是很开心的样子。”
叶澍没做声,将球扔给姜顺雨:“你先替我,我去一趟理发店。”
这个时候,不是该去哄哄涵姐吗?平日虽看两人感情很好,但叶澍是不爱表达之人,外人看来,似是叶涵一股脑儿的贴上来,只觉女追男,隔层纱。姜顺雨虽有些理解叶澍为人,却也觉得在爱情里,他兄弟是爱也成,不爱也成。
临近考试,没什么课程,叶涵关了手机捧着复习资料,看了小半天,一个字也未看进去。肚子发出声音,她才惊觉一天都未吃东西,便下了楼。习惯性朝白玉兰树下瞧了瞧,那是叶澍每回等自己的地方,有时候经过看到别的情侣在那树下依依惜别,她就有些不舒服,那是她和阿少的地方。她又凭什么不舒服?就连叶澍,兴许哪一天就成了别人的阿少。
有人从黑暗里走出来,叶涵一眼就看到他的利落短发,倒衬托下颚线条紧绷生硬,手抄在裤兜里,天真的很冷。黑夜也总是有很大的魅力,无论白天有多少烦心事,遇到喜欢的人,总会将所有的不快藏在黑暗里,仿佛从没有过。
“你怎么剪头发了?”她问。
“因为要哄你。”
叶涵又问:“天这么冷,你怎么不说一声干等着?”
“你关机了。”
叶涵脸红:“你可以让我打给我室友,让她们对我说。”
“旁人不应插手我们的事。”
叶涵嗓子一噎,嘴角抽了抽,其他的话生生的给吞了回去,她竟有些觉得自己无理取闹。
“还不过来?”他又道。
叶涵慢吞吞走过去,在他面前站定,像个做错事的小孩鹌鹑模样的站着。叶澍垂下头,弓着身子,靠在她的肩膀上,双手仍插在口袋里。他后背很直,背脊总是笔挺,却总爱在蹭她的肩膀吻她的脖子时迁就她的身高。世界仿佛被隔绝在外面,两人都没有动。他的头发短而硬,扎在叶涵的羽绒服上发出独特的声音。
过了会儿,叶澍抬头,淡然自若的看着她:“今天既然去看球了,为什么不找我?”
“怕打扰你。”
“以往又是谁又喊又跳,那时怎么不觉得打扰到我?”
“今天醒悟了。”她瘪瘪嘴:“以后不会了。”
叶澍身子前倾,伸手去捞叶涵的脑袋:“你不要刺了?”
昔日叶涵行径太过张扬,姜顺雨美曰封号:刺猬。后叶澍觉得不恰当,换名:玫瑰。不管是刺猬还是玫瑰,都是有刺的,只是刺的档次高低不同罢了。这便是所谓的情人眼里出西施,便是有刺,也能刺出玫瑰来。
头顶的路灯光线昏暗,她不敢看叶澍的眉目,别过脸看一边停着的自行车。“要不起。”她也不知生着什么气,说出的话阴阳怪气:“还是没刺的姑娘招人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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