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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人也是看他老实,想着两人一起搭伙过日子,她的年龄也不小了,从前年轻时没怀上,如今二婚就更不指望了,谁想大前年竟然怀上了,现在她家狗蛋也两周岁了。
如今她有夫、有子,日子也过得红红火火,再回想从前在村子里被婆母、被村人骂她是不会生蛋的母鸡,也觉得恍如隔世。
妇人不由双手合十,念了声“阿弥陀佛”,心里又把皇后娘娘的药赞了一通。要是狗蛋他爹没了,她一个寡妇带着当时还未满周岁的儿子,这日子可怎么过!指不定还有多少人要在背后说她克夫呢!
“要是没有皇上和皇后,哪有我们现在的好日子!”妇人感恩地说道,“狗蛋他爹,我们要不要给大公主求一件百家衣?得百家之福,大公主一定可以少病少灾!”
“这主意好!”男人憨笑着,抚掌赞同。
就算帝后什么都有,什么都不缺,但这是他们这些普通百姓的一片心意。有了帝后,才有现在四海升平的好日子。
妇人一想到自己可以为帝后做些什么,就来劲了,忙碌半天的疲劳一扫而空。
她也不休息了,急忙起身,这才到家没一盏茶功夫就往外跑,只丢下一句:“我赶紧去讨布头!”
这妇人一家家地先去敲了邻居家的门,邻居们听说是要给大公主做百家衣,也都纷纷响应,甚至还有不少人自发地说回娘家去找娘家的亲戚讨。
说是“百家衣”,不过这些妇人联手,积沙成塔,足足讨了一千多家,又有好几个心灵手巧的妇人把这些零星碎布拼在一起,缝成了百家衣。
这件百家衣在大公主满月前的一日送到了穆国公府,还留了字条托穆国公夫人送进宫。
百家衣在一番周折后,终于送到了沈千尘这里。
这一天,比穆国公夫人晚一步进宫的沈芷与沈千凰也看到了这件意义非凡的“百家衣”。
“这件百家衣做得可真好!”沈芷小心翼翼地展开这件色彩斑斓的百家衣,细细地打量着。
凑近了,她可以闻到百家衣上有一股淡淡的皂角味,显然它曾经被仔细地清洗过,又都揉捏过,小衣裳软软的,每一针都整齐细密,均匀统一。
“确实是有心了。”沈千凰也凑过去看了看,眼眸微眯。
她能看得出来,这百家衣上的零星碎布不是随意拼凑的。
她目光一转,然后笑了,接过了那件百家衣,对沈芷道:“娘,您站远点,再看这件百家衣。”
沈千尘微微地笑,但笑不语。
沈芷一头雾水,还是依着沈千凰的指示,往后退了两步,再去看那件百家衣。
接着,她飞快地眨了眨眼,笑了,指着百家衣道:
“福!”
“百家衣”由那么多块碎布拼成,这些碎布的材质不同、颜色不同、新旧也不同,一般不讲究布块的大小与花色,反正拼在一起时,肯定是花里胡哨的。
这件“百家衣”的特别之处,就是制作者在拼接这些碎布块时,拼出了一个“福”字,当人眼凑近时,容易被这些碎布块的花纹看花了眼,反而看不出门道,但只要站远了,就能看得出来。
“这大概就叫‘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沈芷一边说,一边又坐了回来,笑容更深,“凰姐儿,你可真细心!”
沈芷的心里是既感慨,又骄傲。
沈千凰从十八岁起,就从裴府搬了出去,一个人住在沈宅里。
当年她提出这个要求时,沈云沐为此闹过,沈芷也曾担忧过,还私底下去找穆国公夫人与沈千尘商量……最后,她还是依了沈千凰的意思。
当然,沈千凰也不是真的一个人,沈宅有护卫,她身边也有几个懂武艺的丫鬟,沈宅可谓固若金汤。
再过几个月,沈千凰就要二十一岁了。
双十年华的她已经完全长开了,五官精致柔美,乌瞳熠熠生辉,身段纤细苗条,比从前更美了,周身的气质优雅而又不失持重,温婉中透着坚韧。
她就像是一朵向阳而生的山茶花,生机勃勃。
这几年变化最大的人就是沈千凰了。
她的女学已经办了五年,起初不大,到现在,女学已经有国子监那么大了,学生比国子监的监生还要多一倍,每一天她都过得很充实。
沈芷看着容光焕发的沈千凰,唇角含笑。她的凰姐儿,真的很好!
“二妹妹,”沈千凰转头看向了沈千尘,用肯定的语气说道,“你也看出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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