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像是一只孤魂野鬼走在无人的戈壁滩上,我看着最后一抹阳光照耀下的戈壁滩,连石头都带了血。
突然,我看到了两只戈壁兔,其中有一只尽然是瘸腿的。我善于捕杀动物,我的飞石技能无人能及,我甩出了石子,准确地击中了那只兔子,它被我打昏了。
我抱着兔子回到了岩石边,她还努力地睁着眼睛。我说道:“淼淼!我们有吃的,你看!”
雾淼淼伸出一只手,看到了我手里的兔子,她说道:“我们不要吃它,晚上冷,它身上很暖和,我想抱抱!”
我咽了一下口水,点点头,坐在一旁陪着她。她说:“是我执意要来的,你后悔了吗?”
我说道:“我当然后悔了,一条没用的线索让我们在戈壁滩里迷路,我等着走出去,打你的小屁屁。”
“你真好!”她的头靠在我的肩膀上。
我喜欢她的善良,即便是快饿死了,也不想着吃掉小兔子。
我说:“吃了兔子吧!不然,你没有体力了!”
“再等等!”突然,她的头一歪,倒在了我的怀里。
我伸手一摸,她的怀里哪里有兔子,只有我的水壶,可我的水壶却是沉甸甸的,我拧开一看,里面赫然是满满一罐子的血液。
我一把扶起了她,说道:“淼淼!为什么?你为什么这么傻?”
“我要你活下去!我爱你,我希望你活下去!你死了,我活不下去!所以,我走在你前面!”说罢,她的呼吸停止了。
我哇地大吼了一声,成全别人,这是爱吗?是的!这是爱!
我没有再继续走下去,我抱着她就那么坐在岩石下,风!到处是风!它们在唱歌。
我颤颤巍巍地举起手中的水壶,将血液一口一口地灌进了嘴里,我拿起一块石头想在这岩石上刻下些什么,见证我和淼淼的爱情。
鸳鸯滩,不好!殉情滩!不好!血泪滩!不好!。。。。。。。。
我的力气渐渐地小了,我已经感觉不到我的下身还能活动了,我看到了兔子,它们居然都跑了过来,它们躲进了淼淼的衣服里,露出一个小脑瓜儿看着我。那只瘸腿的兔子甚至不怕我,爬到了我的身上。
耳边的风声更大了,好吧。就叫闻风滩。
我和淼淼终究会成风中的沙砾,迷失在这无穷无尽的戈壁滩上,这样也好。能和自己爱的人一起死。死得其所。
我死了。
同样又是那个问题,“你懂了吗?”
我吼道:“我不懂!我永远不要懂!为什么要拿命去成全别人!这不是爱,这是自私!这是献祭!这不是爱!”
我痛苦地缩成了一个更小的光球,我结结巴巴地说道:“不!这是爱!这是放弃之爱,不!这是拥有之爱!”
我再次化成了一个光球。
我和淼淼在雪山的腰间,我不停地挖着洞,淼淼的身边有很多跑来跑去的雪球儿,她看着我说道:“亲爱的,你就不能歇歇啊?为什么一定要把山挖穿呢?”
笑尽天下英雄,宇内我为君主!万水千山,以我为尊八荒六合,唯我称雄!我欲舞风云,凌天下,踏天域,登苍穹!谁可争锋?!诸君可愿陪我,并肩凌天下,琼霄风云舞,...
黄沙掩埋了白骨,夕阳下的风中,有着血腥的味道。大陆的痛楚,在朝着四面八方扩散,当大爆炸的历史出现拐点的时候,当巨大的钢铁要塞横亘而过,遮蔽住人们视野的时候...
由终点回到原点,洪涛又回到了他第一次重生前的时代,不过失去了三次重生穿越的所有记忆。假如没有重生过,没有记忆的金手指,他会是一个什么样子呢?在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高潮期,他是屹立在潮头的弄潮儿?还是被浪潮拍碎的浪花?他的记忆还能不能回来?江竹意还会不会伴着他这一生?金月在这一世里和他又有什么交集?小舅舅还会是那个妻管...
生存,很容易。 生活,很艰难。 我族,要的不是卑下的生存,而是昂首高傲的生活。 我族,誓不为奴!...
苏恒重生平行世界,却发现这是大明650年,崇祯大帝是人类第一位灾变境强者,只身渡星宇,单手灭星球,无数高中大学,教导的是人体修炼进化学说,精英大学生飞天遁地翻云布雨。叮,超级学神系统正式开启...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