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鄂城外。
草原轻骑摆成一字长蛇阵,绕着废墟奔腾不息。
所有骑兵背有大到夸张的三把羊角弓,两侧放有六枚箭袋,里面装有草原独有的蛇骨箭,长矛造型怪异,生有倒钩,随身携带的环刀又宽又厚,足以破甲碎骨。
草原狼骑已经绕着鄂城,绕了一圈又一圈,袋子里的箭射出一半,可贪狼军依旧守着城墙,高举盾牌,摆起鹿角,缩在里面当乌龟。
草原狼骑擅长追逐战,凭借超高的骑术和箭术,能把对方活活玩死,但欠缺指挥协作,不适合攻坚战,于是罗枭迟迟没有下达攻城指令,仅用鹰隼观察城内情况。
侍卫统领叫做特木其乐,是名老成持重的中年男子,跟随草原王征战多年,如今成为世子殿下的左膀右臂。
萝枭坐在十二匹骏马拉动的金帐,揉着下巴胡须,默默注视着贪狼军一举一动,眉眼间的阴暗挥之不散。
当初李桃歌第一次见到世子殿下,便觉得这人蕴含雄气,绝非等闲之辈,可一路西征,萝枭并未表现出惊艳之处,仅仅处于后方坐享其成,功劳不抢,钱财不屑,似乎把自己定位成游历,极少去搅弄是非。
但是大年初一的鄂城之战,萝枭还能坐得住吗?
特木其乐骑马守在世子身边,体魄平平,黝黑精干,表面来看就是普通的草原牧民,很难将他同金帐将军联系到一起。
一只雪白鹰隼从天上俯冲而下,落在特木其乐手臂,一人一鹰窃窃私语,随后特木其乐用草原话说道:“小王爷,征西军被贪狼军和安西军围住了,李公子正在亲自陷阵。”
萝枭喝着热气腾腾的马奶酒,用羊心做酒引,听完侍卫统领禀报完军情,忽然停住不动,愣了会儿神,轻声道:“兄妹情谊重要,还是江山社稷重要?”
特木其乐毕恭毕敬答道:“好男儿志在天下,当然是以江山为重。”
萝枭嗯了一声,问道:“若是李桃歌死了,对咱们草原而言,究竟是弊大于利,还是利大于弊?”
特木其乐沉思一阵,悄声道:“若是李家公子死,太子活,八大世家定然会对皇室怀恨在心,为了抗衡他们势力,圣人会再度来求王爷出山,到时候,咱们草原的地位,就要盖过世家党了。若是李家公子和太子都战死,小王爷活着回到草原,那么咱们会受到皇室和世家党的联手打压,处境极为不妙。”
萝枭若有所思道:“你的意思是……李桃歌战死在鄂城,太子保住性命,对咱们最有利?”
特木其乐笑道:“是这么个道理,太子就像太阳,不可消亡,否则世间将黯淡无光,李家公子就像是星辰,天上多的是,灭了一个,又有何妨。”
萝枭指着对方眉心,讥笑道:“父王曾经一语中的,你,特木其乐,只能当侍卫,做不了指挥千军万马的将军,知道为什么吗?”
特木其乐惶恐道:“属下不知。”
萝枭换了个懒散姿势,打着哈欠说道:“算计了那么多,唯独一人没有算进去,有他在,谁想要李家公子的命,都得掂量掂量。”
特木其乐惊愕道:“谁?”
“李家老祖,李静水。”
萝枭神色古怪说道:“虽然那个半人半仙的老怪物,对于这个后辈态度冷淡,可毕竟是李家独苗,再看不惯,也得把他安稳带回李家。我敢说,即便是太子死在沙州城,李桃歌也能平安无事返回李氏相府,天下能在李静水手里杀人的,又有几位?”
特木其乐恍然大悟,“多谢小王爷赐教。”
萝枭得意笑道:“你呀,城府不错,只是目光短浅,放出去打兵打仗,指不定会捅出什么乱子。”
远古时期,神魔大战,天地崩碎!人族少年身怀龙骨,炼真龙之体,闯神荒,探帝墓,天地因他而变!在这里!有女帝君临天下!有古兽只手遮天!有大魔祸乱天地!也有人族...
日更十章他是龙族龙子,却蜕变天赋失败,自巅峰跌落。圣女未婚妻自斩身孕,杀他证道。家族视他为耻辱,将他逐出,从族谱除名。绝境中,他苏醒前世记忆,华夏神龙...
一念成沧海,一念化桑田。一念斩千魔,一念诛万仙。 唯我念永恒 这是耳根继仙逆求魔我欲封天后,创作的第四部长篇小说一念永恒...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要强求。 这是一个长生果的故事。...
十方地狱禁不了我魂,浩瀚星空亮不过我眼,无垠大地载不起我脚,诸天神魔承不住我怒!我要这天地匍匐,我要这轮回断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