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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戈说:“我看看它肚子里是不是机器。”
他把刀子朝下一划,就给巨鼠开了膛,热乎乎的血四处流淌,很快就被沙子吸收了。
小题说:“祖宗,快走吧!”
干戈在沙子上蹭了蹭刀子,装起来,上了车。
赵军已经开动摩托车,朝营地方向驶去了。
小题对干戈说:“刚才你都看见了,你肯定打不过他,以后不要再跟他硬碰硬了。”
干戈很轻蔑地笑了:“他不就踢死了一只老鼠吗?我会怕他!你记着,离开罗布泊之前,我肯定揍他一顿,如果我食言了,我把我的吉普车吃了。”
朴诗玄说话了。
小题转头看他。
干戈问:“他说什么?”
小题说:“他说,完了,这下我们和它们结仇了。”
第11节:北京大爷的嘴皮子
骚叔回到了北京。
他没有告诉薇拉他回来了,他住在了工作室。第二天他要去堵堵那个跟薇拉很像的女孩。
骚叔是个懒人,对他来说,起早是一件很艰难的事。
小时候,他答应一个发小早上一起去跑步,怕对方叫不醒他,他把一根长长的绳子拴在自己的脚脖子上,把绳子另一端留在了窗外,结果他醒来的时候,已经日上三竿,看看脚上的绳子,已经被拽断了。
睡前,骚叔把闹钟调到了早上7点,而且设置了三次叫醒。他怕错过。
其实每个人心里都有个闹钟,它是看不见的,骚叔太小瞧这个潜在生物钟的能量了。第二天早上,他一个激灵醒过来,看看外面,天刚蒙蒙亮,他抓起手机看了看,发现离第一次闹钟叫醒还有4分钟。
他竟然自己醒了。
他懂了——越重视一件事,心里的那个闹钟越灵敏。
他为什么重视这件事呢?因为他重视薇拉。他为什么重视薇拉呢?因为他重视小题。
归根结底,还是小题。
骚叔爬起来,穿好衣服,匆匆洗漱,然后离开家,来到了滨河中路上,装成晨跑的样子。
他戴上了口罩。
他知道,有个女中学生经常在这里晨跑,正是她告诉小胡,她在滨河中路遇到了薇拉。骚叔担心撞上这个女中学生,既然她是骚叔的读者,肯定能认出他来。
北京经常被雾霾笼罩,很多人都戴口罩。
太早了,滨河中路上没几个人,都是老年人,有人在吊嗓子,有人在抻筋,有人在哆嗦,不知道那是什么锻炼方法。
骚叔慢腾腾地跑着,眼睛警惕地四下张望,寻找一个跑步的“外国女孩”。
一直没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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