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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五眼遇险(第1页)

熊熊的火堆烧了起来,刘芒用两根树枝夹着包裹着野鸡的泥球,放入火中烧烤起来。

而装着大米的竹筒,则用从火堆中扒出的一些火炭慢慢烘烤。

过了一会,清翠的竹筒就被烤的枯黄,竹筒的表皮冒出出大量的细碎的水泡,发出“吱吱”的响声。

“老大,可以吃了么?”五眼咽了一口口水,问道。

“还要等会,这里面的米饭要焖一下才好吃。”刘芒用树枝挑着竹筒翻了个面,索性给他们讲起了不语给他吹牛逼时,提到过的叫花鸡来历。

历史传说叫花鸡原出于zj又叫富贵鸡。

相传朱元璋带兵打江山时,有一次他打了败仗跑了三天三夜,敌人在后面穷追不舍。

朱元璋筋疲力尽,饥饿难忍。就在这时,他看到前方地上有一堆火,火中间还有一堆泥巴,旁边蹲着一位老叫花。

于是,朱元璋就好奇地问到:“你在这里干什么?”

老叫花一看是朱元璋,就忙说:“我在烤鸡献给大王。”

朱元璋一听非常惊奇,老叫化便把鸡从火中取出,打开泥巴,香味扑鼻。朱元璋边吃边赞不绝口。

从此以后,朱元璋打仗一帆风顺,当了皇帝。后来他就封此鸡为富贵鸡。

故事说完,竹筒饭也差不多了,刘芒将竹筒从木炭中拨拉出来,又扯了一把干草擦净上面烤出来的黑烟和水汽。

“吃吧,小心烫。”

五眼用柴刀小心的将竹筒从中央剖成两半,一股米饭混合的特殊香味便飘入众人的鼻端。

本来应该是白色的米饭,现在已经变成黄澄澄的。这是腊肉粒里面的油被热气逼出来,渗透进米饭中呈现的效果。

五眼和悟静折了两根树枝当筷子,埋下头,小口小口的吃将起来。

米饭很烫,烫得他们直哈气,但他俩人却不舍得浪费一丝时间等稍凉一下,因为喉咙里仿佛有只手在抓住嘴里的食物往下拉。

蘑菇粒、野鸡内脏粒被封闭在竹筒里,炭火的温度又让米饭和两种佐料里的鲜味完全的混合在一起。配合不断涌入鼻端的竹子清香,让俩人完全停不下来。

“小心烫着,慢点吃,这还有只鸡呢。”刘芒忍不住提醒道。

“是哦,还有鸡。”俩人眼睛一亮,同时抬起头来。

“看好了,这才是重头戏!”刘芒用一根木柴将火堆里已经烧得坚硬的泥球拨了出来。

待到稍微凉一会,刘芒找了一块鹅卵石,一下下的慢慢磕开糊在野鸡身上的那层泥壳。

泥巴将鸡毛粘在一块,经过火一烤,彻底的凝结在一起。

轻轻一拨,野鸡身上的毛就连带着泥壳一起脱落。像是剥开一枚煮熟的鸡蛋,泥球内心里冒着热气的野鸡就暴露在众人眼前。

“妙啊!这方法不错,比特意去拔毛的还干净!”悟静忍不住惊呼起来。

“来!尝尝!”刘芒掰下两根鸡腿,分别递给五眼和悟静。

悟静看着手里的鸡腿。鸡腿雪白如玉,微微冒着热气,上面布满一层晶莹的油花,不像是用火烤出来的,反而像是蒸出来的。

凑近一闻,除了野鸡肉质本身所带的清香外,好像也没什么特别。

悟静放到口里一咬,轻轻咀嚼两下,眼睛立马就瞪了起来。

这个鸡腿的滑嫩简直超出了他的想象。大约是泥壳完全将鸡包裹住的缘故,野鸡本身所含的水分没有一丝流失,而是全部锁在鸡肉里。

更特别的是,鸡肉并不是他想象的寡然无味,调料的味道全部渗透进肉里,只不过被牢牢的锁在鸡皮下。

随着牙齿的咬动,这些味道全部爆发出来,一阵一阵在口腔中翻滚、涌动,让人欲罢不能。

“巴适!硬是巴适!芒哥儿!果然是朱老头都吃了赞不绝口的鸡!能每天吃一只,给我当皇帝都不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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