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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开奇在石头房子外面喊着屋内有寡妇没时,思绪翻飞。
他这性格,注定不合适地工的工作。
他好像永远无法藏拙。
而“藏拙”,似乎只是地工的第一步。
他那跳脱的性子啊。。。。。。
即便是后来被突如其来的一只手扯进了屋子,他还在想着自己的性格。
他适合干什么?
当个不用拼命干活的富家公子哥,每天睡到自然醒,不用忙于生计,遛鸟听曲,好不惬意。
要么找个不用辛苦的闲散工作,偷懒眯眼时不会发生命案,不会愧疚。
这世道苦他太久。
所以等他第一时间被扯进屋子,没有臆想中的闭塞,血腥,沉闷之气味,反而有浓重的脂香味时,他有些恍惚。
尚未看清是哪位好汉拽他如拽鸡仔,就想到了外面的老莫正虎视眈眈,拿他做饵。
他喊了声:“别开枪。”
他知道老莫听不到,也知道面前的人没有枪。
他只是提醒面前的人,外面有枪手。
结果,屋内大力之人拉着他一起翻滚。下一刻,木门破碎出一洞,小客厅正对着门的大桌子上一物被打得粉碎。
外面几乎同时稍晚一些,“砰”的一声枪响。
房间里满是火药味。
郑开奇出奇惊讶,那什么狙击枪,在这么远的距离,还能有如此威力。
还有如此声响。
如此声响也有好处,老莫只要不是傻瓜蛋,会谨慎出下一枪的。
他好整以暇,也不起身,端坐在那,抬头看向面前。
一双曼妙的肉丝长腿,一身黑暗中辨不清颜色的旗袍,旗袍左肩处被撕开,露出血迹斑斑的香肩和一个乌黑的枪眼血洞。再往上看,在黑暗中只能看的绝对不丑的面部轮廓和一脑袋大波浪头。
那脂香味,就是从这女人身上发出来的。
他刚要说话,那踩着高跟鞋的腿就到了他下巴处,又火速收回。
“再乱看,挖了你的眼睛。”
郑开奇知道,老莫说谎了。他上次来这里,并不是毫无收获,而是跟这面前的大个子旗袍女有过对战,而且他当时身上就有枪。
他开枪伤了她,她用什么武器划开了他的手臂。
觉得近战败给一个女人心有不甘,才拉着郑开奇当饵。
“你是什么人?跟外面的那人什么关系?”女人语气不善,气息不足。居高临下看着眼前的男人。
男人老老实实回答:“上海市警察局一名新警察,奉命拉一车物资去往江阴要塞。半路上司机突然说途径张家港办点私事,再回来时受了伤,就让我一起,来找找场子。他现在手拿狙击枪正瞄准这里,咱俩谁出去,都是个死。你信不信?”
女人咬着牙笑了:“你才是个背叛同伴的小子呢,说,为什么踩点时要提醒我?”
郑开奇心中暗叹:这个女人,是个大聪明啊。那自己就得学着藏拙了。
“有么?我只是觉得踢石子很好玩。你当成什么了?你要知道,跟我们警察作对,从来没有好下场。”郑开奇看向女人的肩膀,说道:“一个多小时了,你肩膀上的子弹还没抠出,我那司机手段狠毒,指不定在弹头上抹点什么呢?”
他往后退了几步,缓缓起身,双手高举。见女人没有动作,他才凑到房门那,借着破洞看外面的情形,这才缓缓转过身来。
两人都偏离了木门。
“需要帮忙么?”郑开奇指了指她伤口。
女人神色复杂,心中有数。
肩膀上的伤这么长时间没有处理,已经隐隐有自愈发炎的症状。越是晚处理,越会难以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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