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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些时候,气象局发布了暴雨橙色预警,以及雷电红色预警。
沈娆已经到酒店了,也就不担心天气会如何,再恶劣也波及不到她。
第一件事,脏不拉几的羽绒衣脱下来,送去干洗。
里面穿着的高领毛衣倒还好,没脏也没湿,于是沈娆将领子往内翻卷了好几层,确保不会碰到水,然后开始洗头。
沈娆其实特别想进浴缸泡澡,但是没有办法,她的脚肿着,不能碰热水。
洗干净头发,她用干毛巾来回擦拭,擦到差不多之后,沈娆找了一下电吹风,但是浴室里没有找到。
那就是在外面柜子里了,沈娆扶住墙壁,将拉门拉开一边,抬头,就撞见陆予骞高挺的背影,下一秒男人转过身,看她一眼,举了举手里拿着的电吹风,唇角有丝淡淡笑意。
分道扬镳……个鬼。
沈娆叹口气,心里那叫一个郁闷:他怎么还没走呢?
陆予骞靠近一步,问她:“用不用帮忙?”
帮什么啊她脚疼手又不疼,沈娆没什么好脸色给他,拿过电吹风,回身去插电源。
风声源源不断,沈娆的头小幅度仰着,在扑面而来的热气里眯起了眼。
她想,她是需要感激陆予骞的,没有他的车子,没有他的钱,没有他的身份证,自己哪可能住得进酒店。
所以吧,他说要送自己上楼,她默许了;他去问前台要来冰袋,冷敷她的脚伤,她也默许了。
默许到最后,他就顺理成章赖着了。
沈娆咬住指甲,犹豫着,自己该不该下逐客令。
可是,利用完他就扔,太TM刺激,显得她像个过河拆桥的小人。
摇摇头,不是像,就是小人!
沈娆可以说特别苦恼了,冷不丁陆予骞的声音传过来,轻轻问她:“沈娆,你没闻到焦味吗?”
“啊?”
沈娆迷茫看向镜子,这才发现自己的额头都已经烫红,前排的好些头发失去了水分,凄惨地蜷曲着,快要变成焦尸。
沈娆叫了一声,赶紧挪开擎着电吹风的手,调档换成凉风。
所以她刚才就一直傻兮兮保持着这个姿势想事情?事情都被她想死了好吧!
嘶——烫死爹了。
扑乱前额的头发,沈娆微囧地吐吐舌头,然后看向陆予骞,“那个……”
“什么?”
“你不是说,我的手机里有个什么追踪系统的么,不管关机还是开机都能启动的。”
陆予骞会意,点了点头道,“我已经通知季林了,他会连夜定位的。但是,最快也要明天早上。”
哦,很好,那就是今晚拿不回来,人情她还是得欠着。
沈娆颓丧着小脸,继续吹头发。
又在浴室里磨蹭了半小时,沈娆才换了套睡衣出来。
陆予骞坐在沙发躺椅上,安静地看着书,英文原版的百年孤独。
这咋还看上书了?真不准备走啊他?
两撇眉毛挂下,愁死沈娆,她挪动两条腿走路,或者说是半跳着,往那边去。
陆予骞听到动静,便抬起了头,视线瞥过沈娆的脚踝,肿已经消了。
男人将书签放入书页中,然后合上书本,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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