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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布局最多就是看三步,而他,从第一步走子的时候就算到了结局。
多少人曾经无数次吃了金锋的亏跳了他的坑,无数人不知道多少次上了他的当被他坑得倾家荡产家破人亡。
对于金锋的恐怖之处,最了解的自然莫过于四大势力。
一时间,诺曼都犯了嘀咕,拿不准金锋到底想要干什么?
第四天,也就是在谛都山银行开业的前一天,金锋又一次的上工。经过前面三天的接触,周围的住家户对金锋这头吃人不吐骨头的大恶魔放松了警惕。
很多在家隔离的小孩见到金锋就一窝蜂冲过来讨要比汉堡更带劲的肉夹馍。
连续三天的发掘将方圆一英亩的私人领地搞得千疮百孔,从高空俯览,就像是一个个土拨鼠的大洞,像极了当年淘金时候的翻版。
到了中午休息之际,朗朗突然从深坑里上来,手里捧着一把泥巴叫醒了金锋。
金锋右手在泥巴上方一扇,鼻子一嗅。食指插进泥巴中再拿出来轻轻一舔,立刻打了响指。
朗朗不动声色点头即刻回转自己的工地。
两个人的交流虽然隐蔽,但依然没逃过无孔不入的摄像机监视。
很多躲在暗处的高手们看了回放录像,立刻收紧双瞳。
这是闻土辩墓的大杀技。会的人不少,懂的人不多,精通的人寥若晨星。
这下面难道真的有东西?
就算是有黄金,也不会让金锋这般慎重吧。
没一会,哈斯威又复从另外一个大坑上来,跌跌撞撞跑到金锋跟前。做贼一般将一个东西递给金锋。
当即之下,金锋缓缓起身背着手第一次进入发掘现场。
拎着茶杯在哈斯威的土坑里闲逛了半圈,亲自下了杆子,轻启嘴唇说了几句。哈斯威带着人立刻按照金锋的要求逐层清理下去。
不到一个小时,在无数人的窥视下,一具骸骨现出真容。
一时间,围观的人不顾烈日炎炎尽皆涌上来要看真切。
这副骸骨不过一米六左右,侧身横躺,双脚弯曲。在他的左手上还有一把非常完整的黑色匕首。
在他的右手部位还有已经碳化的弓箭和生锈的合金箭簇,还有一些自身佩戴的饰品。
弓箭是印第安人的最强武器。当初和白人们战斗保卫家园就是靠的弓箭。先期印第安人被完虐,直到后来才改用了跟白人们一样的长枪。
值得一提的是印第安人的箭镞。他们是合金做的。跟大秦帝国的箭簇都有得一比。
既然是公开发掘,肯定要讲究下规矩。大大方方的让周围的记者拍个仔细,在把这具骸骨清理完毕做好标记之后,金锋弯腰下去当先捡起了那块黑色的匕首。
黑色匕首片表皮坑洼不平,厚度不一,但形制却是相当规整。
整体样式就像是拉长的心形,中间略鼓,到了前端处收紧。刀片边缘非常锋利,拇指摁着一刮,肌体传来阵阵酥麻。
见到这把匕首的当口,很多收看发掘直播的高手们已经暗地里叫出声。
“黑曜石匕首!”
这是新大陆印第安人最喜欢的兵器,黑曜石匕首。他的锋利程度丝毫不弱于他们当时做的青铜刀。
匕首的刀柄是用兽骨所做,上面还刻满了简单而质朴的花纹。
洗净匕首,金锋嘴角露出一抹笑意。手里玩着匕首随口吩咐下去。
当天下午考古发掘获得重大进展,成果却叫人恐怖。
在一英亩的土地下面,出土了不下六十具尸骸。无一不是当初的印第安原住民。
其中包括老人孩子妇女,一起出来的还有大量饰品和生活用品。
另外在考古现场还出土了现代化的刺刀和短枪。
这些都是当初入侵者们留下的罪证。
心潮澎湃,无限幻想,迎风挥击千层浪,少年不败热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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