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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他把全身都进行了包裹隐藏,只露出了一双眼睛。
但李追远,就是能记住他的眼睛。
刚刚,李追远看见他了。
他正和谭文彬靠在一起,俩人共用一个水龙头,往身上搓着肥皂,还叫了自己一声“大哥”。
确认过眼神后,
李追远就没往他小腿上去看,压根就不关心他小腿上是否有枪伤擦痕,也不在意他是否做了遮掩处理。
既已笃定,少年就懒得再寻些佐证,这样做不仅多余,而且容易让对方起疑。
因为对方,是见过自己的。
但对方,可能现在并不知道,自己也认出了他。
所以,对方还在演戏,大概率在很憨地喊出“大哥好”时,其心里泛起的是一股自鸣得意。
李追远希望他能继续保持。
他越是想演,也就越是意味着不想撕破身份脸皮,那自己眼下也就越是相对安全。
没办法,那位林书友同学的身手,实在是好得有些吓人。
他若是真发起狠,自己的铜镜门禁以及手里的这双高跟鞋,可能还真拦不住他。
不过,眼下能基本确定的是,林书友不是七年前那场案件的真凶。
人的面相也能看出类似树的年轮,李追远确定,他的岁数和谭文彬一般大,七年前案发时,他应该还在上小学五年级。
刘姨说他是官将首,正常来说,这一“职业”的人,很像内地其它省份地区庙会上关公的扮演者,理应带有正气。
但事无绝对,李追远也能说捞尸人普遍带有悲天悯人的情怀。
却并不妨碍,捞尸人队伍里出现茆家父子那样的人。
所以,职业是好的,但人,可不一定。
因此,李追远决定抓紧时间,趁着对方戏瘾还在时,先排掉这颗雷。
这甚至无关对方昨晚是否出现在那座教学楼里,而是一想到就在这一层楼内,距离自己很近的寝室里,还住着这么一个家伙,少年睡觉都不得踏实。
卧榻之侧,岂容同行鼾睡。
谭文彬洗完澡哼着歌回来了,他把门一关,就往自个儿床上一坐:
“远子哥,我本来还想喊林书友晚上一起去老四川吃烤鱼的,他居然说他晚上要去学校图书馆享受一下氛围。”
谭文彬奇怪的点在于,原本很听话的新朋友,忽然有了自己的想法。
当然,这不能算错,也属正常,可明显与其刚认识时的人设有些不符。
尤其是刚开学时,大家都有明显的社交需求与目的,要不然连个一起上下学或一起去食堂的搭子都没有,那得多尴尬。
听到这句话,李追远心里明白了:
看来,
林书友同学,也觉得晚上睡不踏实。
……
前半夜还在熙熙攘攘,后半夜的宿舍楼,就陷入了宁静。
白天军训的消耗,让这群本该精力旺盛的大学生们,暂时还无法支撑起完整的夜生活节奏。
寝室里的两张床铺上,李追远和谭文彬都在熟睡。
夜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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