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加上她吧!”赵煦道:“包孝肃,天下名臣,清廉有声,我素仰慕,当推恩其后人。”
对赵煦来说,拉一把包家,既是现实政治的需要——他要树立一个榜样。
同时这个人,还必须没有争议。
那么,就没有比包拯更合适的人了——死的早,名声大,影响大。
另外,在熙河那边,还有十几万个姓包的少数民族同胞呢!
他们既然仰慕包拯,那他们就会认包绶这个大表哥。
其次,也是为了补偿。
赵煦在现代,看过包拯子孙的下场。
包拯一生清廉,其子包绶也是如此,其病死之时,左右察看他的遗物,清点财产,只有四十六个铜钱!
而当时包绶可不是一般人啊。
其死时,已经升到了朝官,而且带了馆阁贴职,出任潭州(长沙)通判。
一个文臣士大夫,名臣之子,死的时候,却只有四十六个制钱的财产!
虽然说,好人就会被人拿枪指着。
但好人死的这么凄凉,还是让人念头难以通达。
当然,若只是如此。
赵煦或许会同情,一道旨意推恩,提拔入京,安排一个好差遣就是了。
但绝不可能让他在今天这样的场合,主动提起来,甚至主动给两宫求情,诏包家寡嫂与包绶妻子——一个连命妇诰命都没有的小官妻子入宫,参与宫廷大燕。
这政治意味太浓厚了!
这是冲着给包拯封神去的!
事实上,也是如此!
没办法,谁叫赵煦已是三世为人,哪怕他在现代读过书,知道世界是物理的。
可他三世为人这种事情,太过骇人。
让他不得不敬畏点什么。
而包拯在现代,那可是神话人物了。
包公之名,就是青天两个字的代名词。
哪怕到了现代,依然有百姓,受了委屈,会去包公祠哭诉,其香火鼎盛,信仰浓度之高,远非一般神明可比!
要万一真的有什么天帝、佛祖、道祖一类的高维存在。
而包拯真的已经成神了。
那朕悄悄的照顾一下,包公就算再怎么铁面无私,也得承朕一个情吧?
再算上君臣的关系。
将来万一真的有什么事情,也能帮朕多少说句话——赵煦心里面是知道,他将来做的事情,会让这个世界,掀起怎样的血雨腥风的。
所以,这也是一种潜意识的行为,大抵类似西方要烧杀掳掠的时候,就先到教堂里买赎罪券的操作。
(本章完)
由终点回到原点,洪涛又回到了他第一次重生前的时代,不过失去了三次重生穿越的所有记忆。假如没有重生过,没有记忆的金手指,他会是一个什么样子呢?在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高潮期,他是屹立在潮头的弄潮儿?还是被浪潮拍碎的浪花?他的记忆还能不能回来?江竹意还会不会伴着他这一生?金月在这一世里和他又有什么交集?小舅舅还会是那个妻管...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言安希醉酒后睡了一个男人,留下一百零二块钱,然后逃之夭夭。什么?这个男人,竟然是她未婚夫的大哥?一场豪赌,她被作为赌注,未婚夫将她拱手输给大哥。慕迟曜是这...
她不过是相个亲,结果直接却被抗去了民政局。她还不想结婚喂!权少,可不可以离婚啊!离婚?可以,先怀个孩子再说。...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